2010年3月23日 星期二

RFI:国新办网络局发布Google退出中国事件宣传提示

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沈愚
中国 - 发表日期 2010年 3月 23日 - 更新日期 2010年 3月 23日

22日谷歌宣布关闭旗下简体中文搜索引擎“Google.CN”,中国意识形态管理机构中宣部立即组织包括作协在内全部宣传机关对谷歌进行批判,中宣部下属国新办网络局还给各大新闻网站发出详细的“宣传提示”,要求全国各地有关机构及各大新闻网站“监控组”控制谷歌相关信息,禁止博客论坛举办谷歌话题讨论会,清除为谷歌叫好的文章和图片。

国新办网络局说,谷歌已正式宣布退出中国市场,“此事影响很大,由此引发的网友讨论也不仅仅限于商业层面”,因此请各地各网站近期严格注意以下管理要求。

首先,新闻环节只能采用中央重点媒体(网站)的稿件,其他稿源不采用;转载不得修改标题。

其次,推荐新闻参考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不做相关专题,不设置讨论议题,不展开相关调查;有关此事的专家学者访谈等节目必须事先报批,严禁擅自做此类节目;管理好新闻跟帖。

另外,博客论坛等互动环节,则要求,不得举办谷歌话题的讨论会、调查等;互动环节不推荐、不置顶相关议题和评论文章。

国新办网络局还请各地清理借此事“攻击党、国家、政府部门、互联网相关政策”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请各地清理删除“声援谷歌、给谷歌献花、挽留谷歌、为谷歌叫好等跟政府政策唱反调”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有关谷歌的话题要管理好跟帖、评论、留言等互动信息。

国新办网络局通知要求各地网络主管近期派专人监控谷歌相关信息,并请各大新闻网站的“监控组”,“近期严格按照上述监控方向进行监控”,如有群体性事件信息,要求要“及时上报”。

互联网观察人士北风在讨论谷歌退出中国的一篇博文中写道,“谷歌退出中国,根本就不是遵守不遵守中国法律的问题,而是中国在互联网审查方面没有透明的法律保障的问题,中国的网络主管机构用潜规则的方式放大了审查的权力,且不提供任何异议途径。”

北风说,“中国的互联网审查体系黑箱操作的,不敢摊在阳光底下的,就是由宣传主管部门的宣传提令、宣传提示构成的潜规则系统。这个系统的对象没有任何异议途径,官方台面上的文章不会有任何提及。”

当官方对谷歌提出限制某些搜索结果的输出时,主管机构并不会出具正式的法律文书列明该行为依据的法律条款及异议途径,甚至有时只是电话口头通知,而不会出具任何书面通知。但如果谷歌不依命行事,主管部门将可以“ICP年检不予年检”等莫须有的理由取消其继续经营的资格,虽然相关法律并无对此规定相应的罚则。

关于谷歌退出中国事件的所谓“宣传提示”,正是谷歌在内的在中国开展业务的互联网媒体同样面临的。但如Google在“关于谷歌中国的最新声明”所说:“中国政府在与我们讨论的过程中已经十分明确地表示,自我审查是一个不可谈判的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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