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0日 星期三

组织上最不能原谅韩峰局长的真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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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秋的博客
2010-03-08 07:38:02

能够在官场混得潇洒的,基本是指说话管用、有点签字权的官员,喜欢写日记的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峰,属于这一类。他在日记里把自己的官场生活原汁原味地记录下来,让普通的中国老百姓“意会”了一下当官的滋味,羡慕得春情荡漾,高潮迭起。

仅从韩峰的日记来看,按照挂在墙上的标准或“文件”里的要求,他的生活状态已经接近“组织上”容忍的底线,属于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然而,这是“只说不做”的明规则,没有实际参考价值。如果对照时下流行着“只做不说”的潜规则而言,他的行为就属于“优秀”行列。因为,装饰用的明规则底线就是现实中潜规则的“优秀线”。

按照上海人的说法,韩峰局长无论做人、还是做官都是有“腔调”的,品味俱佳。做人,他孝敬长辈,尊妻爱子,为人仗义,有公德心。他常带老爸逛街,为儿子买电脑,在家打扫卫生,有时一周要陪夫人逛三次街,做到了“家和万事兴”。他记得知已谭善芳住在几单元几室,经常亲自为女友挑选礼品,甚至不顾身体发烧不适,强撑着满足女友的“性福”要求。电信网点忽攸客户,他心里斥责。同事搞专卖要另外评先,奖励费高达2.5万元,他批评“乱来”,社会责任感一览无遗。

做官,他领导有方,多才多艺,团结部属,为政清廉。他爱看书学习,亲自撰写报告、讲稿,精通电脑、摄影。他善于团结同志,特别是把女同志都团结在自己的身边,带领部属出色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他从不利用手中权力强取豪夺,即使是事成之后的谢意,也是小取即安。半年受贿只是两瓶茅台,两条烟,62000元,按他这样地位的官员,实在是“小来些”,如果这不是清官,那谁是清官呢。

人无完人,金无赤金,韩峰为了工作,也和其它官员一样,“喝酒、吃饭,玩女人、开会、游名胜古迹”样样来,但他没有“老婆基本不用”,也没有“离了秘书什么都不行”。在日记记录的145天里,只玩了15次女人,平均十天出轨一次,固定在屈指可数的6名女友中,基本以女方主动为主,这样的缺点实在瑕不掩瑜。

韩峰最不该的,也是“组织上”最不能原谅的,是在别人都在浅滩上只露出脑袋戏水时,他一下站了起来,不仅暴露了自己的屁股,也让其它裸泳者紧张地团起了身体,虚惊一场。估计为了祭祀挂在旗杆上的羊头,史上最神秘的部门—--有关部门,还是会把他“out”。一来是责怪他行事不慎,泄露了这个行当的许多秘密,让广大“屁民”浮想翩翩,若有所思。二来也是提醒其他官员,即使想写日记,也要标准向雷锋日记看齐,内容和“春晚”差不离。

韩峰的官运也许到此就结束了,好在他权欲不大,按他在日记里的说法:“能再干二年直接回区局干个闲职再内退最好”,看得出是个很容易满足的官员,对这样的意外,应该能想得开。只是,过不了多久,应该有许多人会想念他,毕竟就是在日记里还能讲实说的官员,现在也越来越越少了。况且,如果有意留在海滩上细心观察,等潮水退尽,就会发现在满滩的裸泳者中,韩峰真还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