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7日 星期六

刘夙(金仕并)的“科普”

科普普出个这么个玩意儿,真是嗑瓜子儿嗑出个臭虫。什么圈子都有臭虫。
科普那批人,不少都一根筋,包括土摩托在内,因为智商较高,无法理解处在平均智商水平的现实社会。不大讲“政治”。这也情有可原。
可这个玩意儿跟别人都不同,就是体制培养出来的一枚变态。
附驳他的文章。
刘夙老师您还甭谦虚,驳他的那位也甭给他留面子,从吐蕃那阵子我就瞧出来了,你他奶奶的就算还没当上御用文人,也是潜龙在渊,早晚肩担日月手把大唐扶吧您哪。



我看结石奶粉事件

文/刘夙

  9月9日,甘肃的《兰州晨报》率先公开报道了三鹿奶粉导致婴儿肾结石,从而拉开了中国乳业危机的序幕。两个多星期的时间内,网上网下的各路人马,已经就此事发表了太多的意见。随着事情的逐渐明朗,大家已经在几个方面达成了共识:一,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的有关部门(主要是质检总局、各地质监局以及中央和各地的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局)不作为,可能还存在腐败;二,相关企业见利忘义;三,不法奶贩子和奶农道德败坏;四,发生这样严重的事情,既有制度的问题,也有社会道德的问题。

  对于上述共识,我不想再多说什么了。我想谈谈大多数人不怎么注意的问题——消费者自身的问题。

  饮食,基本是一件私人的事情,或者用政治学的术语说,是“己域”的事情。所以,单纯从政治学的角度看,在一个物资不匮乏的国家,谁想怎么吃东西,几乎是完全自由的——只要他有足够的钱。然而,健康的饮食却不是任意的。如果我们从伦理学的角度出发,把“贵生”(善待自己的生命)作为一条道德准则,以健康饮食作为这条道德准则的一条行为规范的话,那么饮食就不是完全自由的,不健康的饮食是不应当提倡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努力做到健康饮食,善待自己的生命。

  要做到健康饮食,就必须掌握营养学、食品工艺学以至农学的一些知识。这些学科发展到今天,虽然已经堪称博大精深,但是基础知识还是简单易懂的。每天花上几分钟时间,了解一些营养学和食品安全的常识,对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只不过常常有人不屑去做罢了。这种不屑做的结果之一,就是自己做不到健康饮食,到头来只能贻害自己的身体,可谓损己不利人。

  更重要的是,消费者食品知识的匮乏,还会给不良商家的造假掺假留下可乘之机。就拿结石奶粉事件来说,这件具体的食品安全事件,反映的是中国乳业市场的整体畸形。在一个正常的乳业市场中,巴氏杀菌奶(即“鲜牛奶”)应该在非发酵液态奶中占压倒性优势,而超高温灭菌奶(即“纯牛奶”)应该只占很小的比例。欧美国家正是这样。这是因为与生鲜牛奶相比,巴氏杀菌奶的营养损失不大,而超高温灭菌奶却使牛奶营养有较多的损失,从营养学的角度讲,当然是巴氏杀菌奶更有营养。但是在中国,情况却反了过来,超高温灭菌奶占了较大比例。正是在这样的市场格局之下,原本应该没什么地位的超高温灭菌奶生产商,反而变得财大气粗,竟然可以联合起来通过所谓的“禁鲜令”打压巴氏杀菌奶生产商,这就埋下了结石奶粉事件的伏笔。

  为什么这么说呢?原来,巴氏杀菌奶因为风味接近生鲜牛奶,所以很难掺假,否则很容易被喝过生鲜牛奶的消费者察觉。而超高温灭菌奶不仅造成牛奶营养的损失,也破坏了鲜奶的口感,为了弥补,厂家就常常另加香精,这样就可以掩盖许多异味,也就给原奶的掺假留下了空间[1]。假设,每个消费者都有正确的对乳制品工艺和营养的认知,多喝巴氏杀菌奶,少喝超高温灭菌奶,那么超高温灭菌奶在市场上的比重就不会这么大,相关的企业就不会这么嚣张,生鲜牛奶的收购也不会这么混乱,结石奶粉事件发
生的概率也就会变小了。

  中国消费者食品知识的匮乏,有很多原因。科普不力,是一个直接原因。我到现在,就没有见过几本像样的、科学的介绍营养学的普及型读物,往往都是一些另类的、不科学的奇谈怪论,比如什么林光常、刘太医之类。至于介绍各种食品加工工艺的普及型读物,就更是少之又少了[2]。在这种情况之下,消费者不仅缺乏正确的食品知识,而且还受到了许多错误宣传的蒙蔽。比如最近十几年来大肆炒作的“黑色食品”,就是一个伪科学概念[3]。还有凉茶能“败火”,辣椒能“祛湿”,番木瓜能美容,核桃能“补脑”,都是受中医理论影响的错误观点。当然,实际上中国的整个科普界都存在水平太低的问题,货真价实的精品太少,芜杂污秽的假货太多,而食品知识科普的缺乏,只是这个大问题的一角罢了。

  另一个直接原因是错误的环保观念。这几年来,由于极端环保人士和伪环保人士的长期宣传,许多人都养成了一种错误的环保观念,即认为由完全符合自然生态的农业生产出的食品才是健康的,有人还给这种农业起了个诱人的名字,叫“有机农业”,而由人工干预生产出的食品就是不健康的,干预得越多,就越不健康。由此产生了很多奇怪的现象,如柴鸡肉、柴鸡蛋大受推崇,“来自大草原”成为金字招牌,等等。

  实际上,这些消费取向都是违反农学常识的。比如,柴鸡大受推崇的原因是因为很多人认为规模化饲养的鸡含有激素。连山东农业大学农学院副教授宁堂原和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的蒋高明,为了鼓吹他们心目中的“生态农业”,也都这么传谣[4]。网上甚至还有人编造了“肯德基的鸡有六个翅膀”的更离奇的谣言。真实的情况是,规模化饲养的鸡之所以能在短短四十几天的时间里就育肥、出栏,或是大量生蛋,主要靠的是品种的优良和饲料的精细,根本不需要用到激素。由于规模化饲养可以做到生长条件统一,饲料统一,保证没有未知因素的干扰,所以产品的质量也比较整齐,而且易于监控;相比之下,柴鸡的饲养就达不到上述条件,谁也不能保证它在饲养过程中是否取食了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所以反而无法令人放心食用。规模化饲养还有别的好处,如可以严格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成本低等。而柴鸡因为是露天放养,有感染禽流感的危险;其饲养成本也比较高,虽然有的人不在乎花高价,但更多的人显然还是认为食品价格应该越低越好的。

  至于“来自大草原”的概念,就更荒唐了。草原本来是一个生产力较为低下的植被类型,由于水分条件的限制,其生产力水平比同纬度的森林地区低得多。比如,森林地区在毁林开荒之后通常都可以开辟为耕地,但草原地区就很难维持长期的种植业生产。说白了,草原地区是因为种不了粮食,才不得不发展牧业的,如果以为牧业是草原地区的专利,那就大错特错了。事实证明,草原能承载的牲畜数量,要比同纬度的森林地区低得多。因此,在理想情况下,牧业的合理地理布局应该是以森林地区为主,草原地区为辅;即使考虑到农林牧的统筹安排,森林地区的牧业比重也不应过小。特别地,牛奶等生鲜产品易于变质、需要尽快运送到消费地的性质,更决定了饲养乳牛的农场应当建在消费地附近,而不能离之过远。盲目追求“来自大草原”的结果,一是导致草原过牧、退化,产生严重的生态危机,二是易于受到不法商家的欺骗。

  总之,这次的结石奶粉事件,并不单是政府、商家和不法奶贩奶农的责任,不成熟的消费者也负有一定的责任。科普工作者则负有更大的责任,因为在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中,普通人的科学知识,显然应该主要来自独立的科普个人和机构,而不是政府和商家。

  看到这里,我相信肯定会有人指责我把政府、商家的责任往消费者身上转嫁,情绪爱激动的,说不定还要骂我是“御用文人”“政府的托”之类。我想说的是:第一,在结石奶粉事件中,政府、商家、消费者各自的责任都是客观存在的,一味地闹情绪、发脾气,并不能否定消费者自己的责任的存在。现在的某些激进右翼分子,对于政府责任强调太多,对于个人责任则故意忽略,试图通过矫枉过正的手段,改变目前的政治体制中的不合理之处。这些人的急躁心情可以理解,然而这种手段却是不现实的。现实的情况是,尽管从长期的结果来看,对政府的鞭策可以为广大公民逐渐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但是从短期来看,消费者自身素质的提高,仍然是避免自己受到伤害的最有效的办法。换句话说,如果多学一点可以保护自己的话,为什么不多学一点呢?说句不客气的话,自己明明也有责任,却哀怨地认为一切都是别人的责任,这是一种流氓行为。我之所以把某些激进右翼分子称作“流氓自由主义者”,这也正是原因之一。

  第二,有人可能会说,在科普不力的情况下,明明是商家的生产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为什么要去指责消费者?问题在于,在宏观经济这个体系中,生产和消费是相互反馈的,生产可以影响消费,消费也可以影响生产。商家可以改变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消费者为什么就不能通过自己的行动,改变商家的生产习惯?可见,只会发脾气、听不进忠言的人,不仅意识不到自己的责任,也意识不到自己的权利。说句难听的话,这样的人实在缺乏民主素质,如果不幸沦为弱势群体,实际上也是一种必然。

  假如有人看了我这篇文章,能够静下心来,真的去多了解一点食品知识,然后能应用到实际生活中,那么我的目的就算达到了。

2008.09.25

注释:

[1]参见方舟子《今天你还喝牛奶吗?》,《中国青年报》2008年9月24日。
[2]不过,在网上还是有一些不错的博客的。如美国食品学博士云无心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yunwuxin47906)。
[3]对于“黑色食品”,笔者已撰有专文揭露之,将发表于《Newton科学世界》杂志上。
[4]二人合写有《食物安全用“饭”还是用“药”》,见《科学时报》2008年9月19日。笔者另撰有《靠谎话支撑的生态沙文主义》一文批评该文。

(XYS20080925)


驳刘夙《我看结石奶粉事件》

  作者:bright

  在9月25日新语丝新到资料里刘夙《我看结石奶粉事件》一文里有些观点,比如对于极端环保主义以及所谓有机农业等的批评,我基本上没有意见。但还有不少观点我不能同意。

  第一,此次乳制品污染事件的性质不容混淆

  这次事件是由于乳制品中混入三聚氰胺,造成食用者,特别是婴幼儿的健康受损。污染物是不应该出现在产品中的,即使知识健全的消费者也不能预见到这一后果;即使在鲜奶占绝大多数市场份额的国家,也有相当多的婴幼儿进食奶粉;即使消费者都接受鲜奶,也会存在劣质的奶源,在中国这样一个乳制品市场高速发展的国家,如何对待不合格的奶源是企业(而不是消费者)必须接受的考验;对于专业企业和国家专门机构而言,确定乳制品的质量并不是很难的任务,这从中国出口奶粉质量优于内销这一点上就能看出。

  所以,这次事件的责任完全在于相关企业和监管机构,消费者的责任可以忽略不计。换句话说,要论证“消费者需要科普”这样的题目,用这件事来作为证据属于“举例不当”。

  第二,消费者的平均知识水平必然是有限的

  在当前社会高度分工的情况下,即使经过长期有效的科普,普通消费者的平均知识水平仍然不可能达到接近专业的水平。况且,与每个人密切相关的领域并不局限于食品安全,衣食住行中的不安全因素无处不在:衣服的面料及其染色过程中是否接触并残留了有毒有害物质?住房是否具备良好的抗震能力,装修材料是否合格无害?汽车的安全系数、防撞能力是不是达标?这些都需要消费者自己掌握多少知识、承担多少责任呢?生了病,医生采取的治疗手段是否合理、有效、安全,病人要了解到什么程度呢?这些问题就不展开了,总之要是按照刘夙说的去做,只怕大多数消费者要感叹“做人怎么就那么难”了(其实很多中国人已经有这样的想法了)。

  第三,政府、企业、消费者的责任是完全不同的

  结合以上事实和观点,有必要强调,政府(监管者)、企业(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责任是不同的。

  先来看消费者的责任,如果有人不知道或不顾健康饮食的建议,吃了大量高脂肪、高糖食品,影响了自身健康,这可以说是消费者自身有责任;但如果消费者吃了受到有毒物质污染的食品而健康受损,即使这种食品是所谓“不健康”食品,消费者仍然不应负任何责任,其所受损害并非食物本身的“不健康”所致,而是其中的有毒物造成的,所有的责任完全在于使得毒物混入其中并未及时发现的生产者和监管者。

  生产者的责任就是按照工艺规程生产,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既不要少加东西,也不要“多”加东西。

  政府作为监管者的责任,说得通俗点,就是尽量别出问题——“防患于未然”,出了问题及时发现、补救——“亡羊补牢”。

  这次乳制品污染事件中,生产者和监管者尽到各自责任了吗?消费者有什么责任呢?买的是通过国家审批的名牌“免检产品”,得过科技进步奖的,就算平时消费者因为“无知”,少喝了几杯巴氏消毒鲜奶,纵容了生产高温消毒奶的企业,难道就要对号称市场占有率数一数二的大企业出产有毒奶粉负责?请问应负多少责?能不能给个数量级,1%、10%、还是50%?

  “现在的某些激进右翼分子,对于政府责任强调太多,对于个人责任则故意忽略,试图通过矫枉过正的手段,改变目前的政治体制中的不合理之处”。如果个人责任(姑且认为那种拐了8个弯的“间接责任”也算责任)只占很小比例,为什么不能忽略?强调政府责任有什么错?政府不就是大家供养起来为人民服务的吗?服务得不好别说挨点骂,让你下台换一批人来管,难道不是合理的要求?说什么“只会发脾气、听不进忠言的人,不仅意识不到自己的责任,也意识不到自己的权利 ”,我看向政府问责,恰恰是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和权利,大家默不做声,贪腐、失职的人难免变本加厉,没看见去年出现在猫狗粮里的三聚氰胺,今年跑到婴儿奶粉中了吗?

  “尽管从长期的结果来看,对政府的鞭策可以为广大公民逐渐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但是从短期来看,消费者自身素质的提高,仍然是避免自己受到伤害的最有效的办法”。这又是糊涂的想法,看看现实吧,据说中国中央政府9月9日获悉奶粉受污染,9月14日起的乳制品就全部合格了,不到一周,什么科普、消费者自身素质提高有这么快吗?

  “我相信肯定会有人指责我把政府、商家的责任往消费者身上转嫁,情绪爱激动的,说不定还要骂我是‘御用文人’‘政府的托’之类”。说得不错,当生产者和监管者应该对事件负责时,故作理性地说什么消费者也应该负责;这就象上市公司出现了欺诈行为,明明控股大股东和监管部门应该负责,有人却说散户们也应该负责,你觉得有说服力吗?我大概还不能算“情绪爱激动的”,我也不会猜测你是“御用文人”或“托”,但确实认为你的这篇文章没找准靶子,犯了“方向性错误”。

(XYS2008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