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5日 星期二

李鹏「六四」日记出版前言

作者:鲍朴

出版这份重要历史事件当事人纪录的关键在于文件本身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虽然使用尽可能多的公开史料,经过仔细的推敲和对比,结论确认是真实的李鹏「六四」日记,但在缺乏作者亲自认证的条件下,任何旁证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局限。好在本书出版之际,原作者和许多的当事人尚且健在,如有丝毫作伪之嫌,必将逃不过众多读者的眼睛。

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香港出版的《亚洲周刊》以封面故事的形式独家报道了国务院前总理李鹏的「六四」日记,文中报道说二○○三年的秋天:「八九年时任总理的李鹏,写了近三十万字的六四日记及书稿,名为《关键时刻》(编按 李鹏「六四」日记」),并且将书稿发送给几位中央政治局委员征求意见,希望中共中央准许出版。「书稿发出两个月后,李鹏没有获得任何反馈讯息,于是打了多个电话给拿到书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再询问读后想法,强调书的内容可以修改,但希望中央准许出版。不久,胡温新政府给李鹏明确答复说,经中央研究,此书暂时不公开出版为妥。」

二○○九年本社出版了「六四」事件另一主要当事人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录音回忆录《改革历程》。之后,有人通过中介与本社取得联系,并且转交了一个复印稿本。打开一看赫然便是传说中的《李鹏「六四」日记》(以下简称「原稿」)。

《改革历程》可作印证

由于来历不明确,「原稿」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问题即刻成为出版之前的首要问题。本来,赵紫阳的录音回忆《改革历程》可以是一个印证「原稿」真伪的有效工具,但是由于本社得到「原稿」之时《改革历程》不仅已经出版,而且已经广为流传。是否有对照《改革历程》作伪的可能也就说不清楚了。因此对比之下,尽管二者内容高度吻合,在下结论的时候也不能百分之百地据此说明「原稿」的真实性。

本社获得的「原稿」是排版后的简体字版的复印件,虽保留了原版面,但没有作者,没有版权页,没有封底以及封面,也没有《亚洲周刊》报道的「征求意见稿」字样。李鹏的名字第一次出现是「前言」后面结束时的署名:「李鹏二○○三年十二月六日初稿」。「前言」的最后一段,明确提到:「我这本书暂定名为《关键时刻》,副名为《李鹏日记》」。

但「原稿」是否就是《亚洲周刊》所报道的李鹏「六四」日记,尚存疑点:《亚洲周刊》曾有「近三十万字」一说,但「原稿」经精确统计以后,确认为十四万八千余字。二者相距甚远。鉴于《亚洲周刊》记者并未亲眼看到当时的文稿,因而「字数存疑」也不足以说明本社所获「原稿」的真伪。

历史学家余英时教授指出:「当事人写亲自参与过的历史很难摆脱主观的成见。」在此,「原稿」的「主观成见」,恰恰是左证材料真实性的一个重要观察点。研究之后,不难发现「原稿」内容高度一致,写作目的明确,与当事人身份完全符合。特别是内容之中从未发表过的众多具体细节,与可靠的公开史料高度吻合,大大降低了作伪的可能性。

胡适先生曾指出:「凡能著书立说成一家言的人,他的思想学说,总有一个系统可循,决不至有大相矛盾冲突之处。故看一部书里的学说是否能联络贯串,也可以帮助证明那书是否是真的。」但是应该指出,使用这种鉴定史料的方法,还是留下一些小的存疑。这里只有向读者坦白点名,请读者自己去判断。

删改历史属常态

比如:就胡耀邦追悼会传说李鹏答应见学生,「但等了几个小时,李鹏也不出来,因而激起群情激愤」一事,正文四月二十三日记录中说:「乔石同志当时在人民大会堂主持治丧事宜,得知学生要递请愿书时,就指示治丧小组派工作人员出去接收学生的请愿书。在这个时候,我早已离开人民大会堂,回到中南海办公室了。治丧办的工作人员没有说过,也不可能说李鹏总理答应过出来见学生。」

但是,在正文五月二日记录中却另有说法:「我之所以不出来见学生,是因为我分析了当前形势,认为出来见学生,弊大于利。想当年「文化大革命」初期,国家虽已大乱,但毛主席的威信真比天高,可谓一呼百应,周总理是代表毛主席向群众讲话,所以才有作用。

如今中央内部意见就不一致,我讲话,讲什么,代表谁。如今,赵紫阳是党的总书记,一把手,对这样重大的问题,理应由他出来见学生,代表中央说话。我已识破,学生拱我出来亮相,醉翁之意不在酒,实际上是想把我推到第一线,当靶子来打,从而在全国挑起更大的事端。」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作者以国务院前总理的身份同共产党政治斗争结束以后的「正确路线」保持一致的立场,使一些很容易证明的事实上的谬误和隐讳遗漏,不能成为鉴定「原稿」作伪的依据。比如,「原稿」中提及北京市委书记李锡铭共计三十余处,而曾经代表官方向全国人大作了《关于制止动乱和反革命暴乱的情况报告》的另一主要参与者国务委员及北京市长陈希同的名字却一次都没有提及。

执政党有随时随刻垄断真理的习惯,但缺乏修订当代「信史」的记录。由于出自政治目的删改历史,在中国大陆尚属常态。因此《亚洲周刊》所报道的李鹏「六四」日记被中共中央禁止出版的报道可信度极高。但社会上对「禁止出版」的反应却是一致负面性的,反映了人们相信历史纪录的留存是有对社会的发展是有益的。

《亚洲周刊》总编邱立本先生事隔几年到二○○九年在《寻找六四的最新拼图》一文中还念念不忘,写道:「李鹏所写的六四日记《关键时刻》,就应该被中南海准许出版,而不是尘封在高层的档案中。」

此外,由「六四」事件死伤者家人组成的「天安门母亲」在二○○七年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公开信中也认为李鹏「有权提供证言、证物,为自己辩护」,并且公开呼吁「执政当局改变决定,让《关键时刻》一书能够公开出版、发行。」

坚信历史纪录的留存是有益的是本社出版这本书所依赖的唯一动力。当事人的记录和回忆是研究历史的不可或缺的基本素材。为了对历史负责,也对当事人负责,本社作了最大的努力,保有了原稿的完整性。

原稿配有插图三十四幅,分布于内文各处,在复制媒介中已经不可复原,只好删除,但原插图说明在《附录》中予以保留。正文中四月二十六日一处提及「以上凡黑体字均是小平同志亲笔修改的」,因黑体字已无法辨清,只有加批注说明。除此以外,别无任何删减,增添或更改。原稿中的少数文字性错误亦予以保留,并加批注说明。

另须说明的是,本书出版以后,如为作者所证实,则关于版权的合法权益应归属作者本人

2010年6月5日


—— 原载: 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