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7日 星期二

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开评

钱烈宪 @ 2008-6-17 16:49:31 阅读(1769) 引用通告 分类: 广目多闻
http://www.bullog.cn/blogs/qianliexian/archives/148754.aspx

关于开展"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文明办〔2008〕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教育厅(局)、团委: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为充分反映灾区少年儿童在抗震救灾中所表现出的临危不惧、勇于救人的高尚品质,用他们的感人事迹激励广大未成年人奋发向上、健康成长,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决定开展“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08年6月6日至6月29日。

二、评选对象

四川、甘肃、陕西、重庆4个省(市)地震灾区高三年级以下的未成年人。

三、评选标准

在地震灾害中沉着镇定,临危不惧,勇于救人,事迹突出。

四、评选步骤

1、成立组织机构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成立全国“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中宣部常务副部长、中央文明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各一位领导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央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和新闻界人士组成。四川、甘肃、陕西、重庆4个省(市)成立由文明办牵头,教育、共青团参加的评选活动组委会。

2、发动群众推荐

6月6日至12日,各地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四川、甘肃、陕西、重庆4个省(市)的群众,既可以向当地活动组委会推荐,也可以向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其它省(区、市)群众直接向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群众推荐既可以通过网络,也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全国活动组委会和四川、甘肃、陕西、重庆4个省(市)活动组委会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和传真电话(全国活动组委会电子邮箱:shaonianwmb@163.com,传真电话:010- 63095186),群众推荐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11日。各地群众向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的人选,由全国活动组委会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省(市)活动组委会。四川、甘肃、陕西、重庆4个省(市)受灾地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社区、村镇等组织,直接向所在省(市)活动组委会或文明办、教育厅(局)、团委推荐。其它省(区、市)原则上不以组织名义进行推荐,如确有必要可直接推荐给全国活动组委会。

3、审核上报

四川、甘肃、陕西、重庆4个省(市)活动组委会要对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的人选严格审核把关,经报省(市)文明委审定后,于6月13日前上报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每位推荐人选附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一张2寸免冠照片。

4、确定候选人

6月15日,全国活动组委会根据推荐情况,由评选委员会从中确定50名左右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候选人。

5、发布事迹、群众投票

6月16日,全国活动组委会将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和照片在中央和地方主要报纸、行业报、都市类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发布,公布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方式。6月16日至21日,请群众通过网络、手机短信进行投票。

6、确定表彰名单

6月23日,全国活动组委会根据群众投票情况和评选委员会意见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和提名奖获得者名单,报中央领导同志审定。

五、表彰奖励

1、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做出《关于表彰“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决定》并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广大青少年向他们学习。表彰通知和名单在中央和地方主要报纸、行业报、都市类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公布。

2、主办单位向“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和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章。

3、6月底,主办单位在中央电视台举办“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特别节目,请中央领导同志为获奖者颁奖。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表彰“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表彰“抗震救灾英雄少年”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作为服务抗震救灾工作的实际举措,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切实加强领导,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这次评选表彰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认真研究,做出具体细致的工作计划和安排,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这项工作完成。四川、甘肃、陕西、重庆4个省(市)要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评选的基础上,组织人员直接深入灾区群众和参与抗震救灾工作的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公安消防干警、医护人员、志愿者和广大新闻工作者当中,了解情况,发现典型,真正把灾区少年儿童的感人事迹挖掘出来、总结出来。其它省(区、市)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和青少年学生踊跃参与,努力扩大参与面,使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学习宣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先进事迹和优秀品德的过程,变成广大青少年自觉参与、自我教育的过程。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中央和地方主要报纸、行业报、都市类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要全面介入、全程参与,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各级各类媒体要开辟专版专题专栏,集中推出一批“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先进典型,大力宣传灾区少年儿童在地震灾害中所表现出的沉着镇定、临危不惧、勇于救人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德,宣传社会各界对评选表彰活动的热烈反响和积极评价,宣传评选表彰活动的进展情况和产生的效果,使英雄少年的先进事迹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在广大青少年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求先进的浓厚氛围。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

2008年6月5日

奉上级指示

奉上级指示,女厕停止使用

吕约

近日,北京地铁二号线里回荡着一个庄严的男声:“奉上级指示,本次列车在XX站不停”,“奉上级指示,A口停止检票”,预计接下来将出现“奉上级指示,女厕停止使用”,“奉上级指示,男厕不提供手纸”。

奥运在即,每条线都成为战线,广场查包,街头查证,清理出租屋,驱逐小摊小贩,暂住证申请表上新增选项“是否在逃犯”,每条战线上都回荡着“上级指示”。

1、一件影响到群众的事情发生时,不需要交代原因,只须交代是谁指示的。

2、交代不清楚原因时,只须说“上级指示”。

3、交代得清楚原因,而且该原因大家都非常愿意理解时(如司机吃饭、下水道堵塞),也宁可说“上级指示”。

4、原因不是上级,上级就是原因。

5、一个上级(如司机班班长、后勤组组长)等于所有人的上级。

6、所有人每天至少需要为神秘上级买单一次。

7、上级生性沉稳,喜欢忍到最后一刻才指示。决定在某站不停,不能提前在地铁入口处宣扬,而是要沉住气,一直忍到到站前一秒方可开口。一旦指示,即为最后通牒。

8、奥运尚未倒计时时,传统做法是直接厉声宣布“本次列车在XX站不停”。加上“奉上级指示”是反传统,是第一次感到需要对下级(消费者)有所交待,所以应被视为城市管理史上的巨大进步。

9、如不承认这是进步,请到派出所找上级,填表申办暂住证,回答“是否在逃犯”。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fa86770100acm2.html

高,实在是高。

同一个世界,同一瓶酱油
钱烈宪 @ 2008-6-17 13:46:57 阅读(864) 引用通告 分类: 广目多闻
http://www.bullog.cn/blogs/qianliexian/archives/148719.aspx


国家版权局严禁个人DV拍摄奥 运赛事上传博客

“个人用DV机拍摄的奥 运会赛事画面即使发表在个人博客上,也被视为侵权行为。”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在6月12日召开的“2008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

据许超介绍,为加强奥 运版权保护,从6月12日至10月15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全国联合开展2008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奥 运会期间,针对奥运体育比赛的非法转播行为,各地版权、公安、信息产业部门将根据《奥林匹克宪章》、中国政府与国际奥委会签署的有关协议,《著作权法》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对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 运会体育比赛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以切实维护正常的互联网传播秩序,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还将对网络技术发展新出现的比较突出的盗版问题,如视频类网站侵权盗版问题进行重点清理和整顿,对未经授权传播他人各类作品的视频网站依法严肃查处。此外,专项行动将对大型网站及专门从事传播音乐、电影、软件、图书、游戏等内容的网站加大主动监管力度,对其传播的内容是否取得授权进行检查,规范其网络使用作品的行为。

由于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特殊性、复杂性,单凭某一个执法部门难以完成有效查处。据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各级版权、公安、通信管理部门正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版权部门负责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线索的收集、行政查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公安机关负责网络侵权盗版刑事案件的查办工作,依法配合版权部门现场执法、通过技术手段获取证据、接受版权部门查处的涉嫌犯罪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移送并侦查办理;通信管理部门提供查处案件涉及的网站信息,根据执法部门认定的网站违法情况,依法配合实施停止接入、关闭网站等行政处理。

2008年专项行动不仅要提高办案数量,更要提高办案质量。将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争取刑事案件有重大突破,震慑网络不法侵权行为。”许超说,目前各地执法部门高度重视网络侵权盗版大案要案的查处,能查明侵权行为地或侵权人住所地的,以侵权行为地或侵权人住所地为管辖地,不能查明侵权人住所地以及未经许可或备案的网站,以网站服务器所在地为案件管辖地,将及时查处网络侵权盗版大案要案。

据了解,6月12日至30日,国家版权局还将组织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中国软件联盟、中国互联网协会、美国电影协会、国际唱片业协会、商业软件联盟等国内外权利人组织代表召开座谈会,鼓励、支持其向各级版权执法部门提供国内外权利人被侵权的重大网络案件线索,在网络专项行动期间集中查处。同时,将利用国家版权局网站举报平台、12390反盗版举报电话等途径,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打击盗版方面的监督作用。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依法对查处、举报者予以一定的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