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3日 星期四

新华字典的粉丝两例

前些天听一个讲座录音,讲“封建社会”的,要对“封建”一词的意思正本清源,否定所谓“中国历史长期封建”说。

观点一点也不新鲜。只是由于贵国史学长期被一知半解郭开贞误导并垄断,导致“封建”一词丧失本义,却又没有建立可信服的新的义涵,成了空洞的标签,被人随意乱贴。一时间什么都要扯上“封建”:封建思想、封建婚姻、封建专制、封建剥削、封建地主、封建帝王、封建士大夫、封建文人、封建家庭……更有所谓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框架下的社会分期的论战,耗费几代人的精力,纯属吃饱了撑着。主讲人本人估计就被害了大半辈子,一朝幡然醒悟,以为是什么重要观点。其实近些年的专业文章,早不大在社会形态意义上使用“封建”一词(当然还是有顽固使用它的),就差宣布它放还本籍了。但非专业的对此的确不甚了了。是需要讲一讲。

可惜那老儿讲得实在不怎么样。这把年纪,受毒害太深,脑袋都纤维化了。即便如此,其观点还是让听众感到新鲜,甚至深受冲击。因为长期的灌输教育让许多人对所谓封建社会的存在深信不疑,虽然他们其实并不知道封建社会是什么意思。

最出彩的是,听众中有一个中年人愤然质问:“你刚才说‘封建社会’一词歪曲常识,可我觉得是你缺少常识。譬如,你刚才讲话里把台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列,但是我们大家都知道,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你这样把台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列,是错误的!!!你刚才说什么‘士大dai夫’,这个词应该念士大da夫,是士大da夫!!!……那么我们再说这个问题本身。你说‘封建社会’本义如何如何,但是《新华字典》说得很清楚:封建社会是‘地主或领主占有土地,农民或农奴只有很少土地或全无土地。只能耕种地主或领主土地,绝大部分产品被地主或领主剥夺……………………’难道连《新华字典》你也敢反对吗!!!……”《新华字典》比宪法还权威,商务印书馆可以闭眼了。

后来又听了另一个题目的讲座录音,“新华字典”又出现了。频频提问。由于是华中科技大学的讲座,听众多为年轻学生,“新华字典”的年纪弄得主讲人纳闷,忍不住问:“你究竟是谁?”“新华字典”自豪地回答:“我是这个学校毕业的,我是自由学者!”太绝了。老实说这几讲主讲都不怎么样,出彩都在“新华字典”这位自由学者。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熟读新华字典的人,一个给人民带来快乐的人。

今天又见到熟读新华字典的人。“一位同是老师的罗先生特地前来旁听。他指着字典第568页说:‘你看这个“异”字,上面本应是个“已”,而不是“巳”,字典已经错了几十年了。’”罗老师,虽然您小学没毕业,但您熟读新华字典的钻研精神实在让人肃然起敬。顺便也向记者肃然一下。



《新华字典》被诉出错2万个 要求索赔1元

来源:北京日报

“请大家看《新华字典》第107页,在这里,‘不受骚扰’后显然应该用句号而不是实心点,这违背了标点符号的规范用法。类似的差错有多少个呢?2万多个。”昨天,全世界发行量最大的工具书《新华字典》被指存在知识性、逻辑性、语法性、体例性上的多种差错。

一名“较真”读者在“挑错”11年后,与《新华字典》的出版商——商务印书馆对簿公堂。

《新华字典》真有错?

法庭上,读者丁先生说,经过多年研究、分析、比对后,他认为,商务印书馆于2004年出版发行的《新华字典》(第10版),在体例设置、义项确立、例证选用、标点符号使用等方面都存在差错,总数超过22638个,而且差错率达到万分之五以上,给广大购书者造成了知识性伤害。

他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商务印书馆立即停止出版、发行第10版《新华字典》,并判令商务印书馆支付原告购买《新华字典》的加倍补偿费30元以及原告纠错费、知识伤害费1元。

读者有没有资格挑错?

商务印书馆认为,这是丁先生在辨析字典错误的书稿遭退稿后,所进行的“恶意诉讼”。商务印书馆辩称:原告举出的例子,是对辞书编纂工作和编纂方法的一种偏执误解,有些是个人看法,有些是学术之争,并非图书质量问题,也非消费者侵权争议,故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另外,图书有没有错误,应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确认,原告没有“挑错”的资格。《新华字典》(第10版)是合格图书,有新闻出版总署出具的公函为证。

是不是学术之争?

丁先生此前曾经在上海和浙江起诉过两回,均因法院裁定为“学术之争”,而被驳回起诉。但丁先生坚称,“字典差错”不是“学术之争”,而是事实差错,侵犯了消费者的求知权利。

有人说他“吃饱了饭没事做”,有人说他“没资格挑战权威”,但丁先生认为他自耗时间、自出经费,翻烂了7本字典挑出的错误,经得起考验。另外,丁先生撰写的《〈新华字典〉错在哪里?》一书已于今年1月由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这也增加了他继续打官司的信心。

下一版字典改不改?

商务印刷馆是否会采纳丁先生的意见,在新版《新华字典》中对错误进行修正?对此,商务印刷馆的代理人答辩说,该馆的汉语编辑室已经给出审读意见,他们认为丁先生指出的错误“纯属误解,完全不符合汉语实际,几无可取之处”。

丁先生的律师提出质疑:这个案子,为什么不能引入专家鉴定程序?如果能通过专家鉴定,辨明《新华字典》是否存在错误,将推进我国的出版事业。

“我希望通过此案,让商务印书馆知错、改错,把《新华字典》做成真正权威的工具书。”丁先生说:“我曾经是个教师,是捧着《新华字典》长大的。1998年我把这本字典的第9版寄给了远在美国的女儿。女儿刚看到第6页就指出了错误,这才使得我痛下决心,辞去工作,为这本号称零错误的字典纠错。”

一位同是老师的罗先生特地前来旁听。他指着字典第568页说:“你看这个‘异’字,上面本应是个‘已’,而不是‘巳’,字典已经错了几十年了。” (记者孙文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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