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9日 星期四

再说现代“东西厂”:中共纪律监察体制问题

永平来稿/有人在我的文章《纪检成现代“东西厂”?中国最大权力机构》后面回复,说“平民老百姓怕个屁啊,写文章的人很幼稚。”这说明在中国,一般的平民百姓,还是乐见于纪检部门抓贪官的,不管你抓的原因是真反腐,还是还权力斗争,而且认为这种权力的大与小,失控与否,与自己关系不大。

鲁迅曾用“作了奴隶,还很欢喜”来描述过这种心态。这种不觉醒,是最能无意中为虎作伥的。因为如果一种权力大到人们无法监督制约它的程度,恐怕就与一般的平民百姓有了莫大的关系。一是从根本上破坏了百姓生存的法制环境,二是这种权力就会变成一种根本没有力量可以左右它的最大的分肥集团,倒霉的最终还是一般百姓。

说纪检系统成了现代的“东西厂”,是因为这两个系统,无论从形式、办案原则及办案手段以及其步步做大的成长过程上,都具有惊人的相似。式上,纪委和监察现在是合署办公。据知情人士说,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对外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内部也分成两个大院办公,纪委所在地内部统称就叫“东院”,监察所在地内部统称就叫“西院”,真是何其近人相似的一幕。

而在办案原则,更加相似。

首先,厂卫有侦查缉捕权,其范围主要是涉及国家政权的大要案。其次,有监督审判之权。依明律,厂卫有讯问权,无判决权,所谓“大狱经讯,即送法司拟罪”。但实际上法司摄于厂卫得宠于皇帝的淫威,对其所交案件,虽然“洞见其情,无敢擅改一字”,以至于其时有大臣有“法司几成虚设”之叹。最后,有法外施刑之权,厂卫“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法外酷刑致死人命不负责任。

在这些方面,现在的纪委机关与明时的厂卫何其相似。现在的纪委(监察局)有侦查权(在相关法律中用的是调查),有监督各个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职能,同样也没有判权。

没有审判权,可能也是想通过司法上最后一程序来多少能纪委起到一点约束,但这一点形同虚设,检察院权力却没能得到正确全面的行使。相对于纪委,从上到下对检察权的行使都做了限制。如进行调查要向同级党委书记或政法委书记汇报,一般而言,一旦汇报,地方党委常就要求纪委先行调查,从而使一批本应受到追究的人不了了之,干扰了检察权的独立行使。检察机关对纪委的监督更显得吃力,虽然从这种监督是法定的。

而纪委的监督审判之权,目前是最被诟病的侵犯人权的方面的“双规”(即纪委的“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待问题”)“两指”(即监察局的“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在现实生活中,常常是规定(指定)在宾馆中,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进行长期的限制人身自由,甚至采取一些过激的手段而进行调查,有的长达数月,甚至还有长达一两年的,虽不是刑罚,但有过而无不之。

而纪检所依赖的手段,更与东西厂没有区别。

一是告密制度。最近何清涟把高等院校的“信息员制度”称作“现代‘东西厂’制度再现”。其实告密是纪检进行权利斗争的最常用手法。如一个省纪委的处室,可能直接无法对一位副省长动手,但可以通过让副省长的对手写匿名信、告密信的方式,对副省长的秘书或身边亲信下手,通过打击其亲信,让其在政治上失势,从而达到打击对手的目的。这也是一个省纪委处长可以让一个市委书记发抖的原因。

还有就是窃听手法。历史上的酷吏最爱用这个手段,现代只不过换成了高科技手段罢了。想窃听谁就窃听谁。美国911以后,布什政府为了防范恐怖活动,要对一些疑似人员进行窃听,不得不通过国会修改法案。而在中国,从来不需要这么麻烦。过去是国家安全领域可以随意这么做,现在是纪检系统也随意窃听。比如你作为一个普遍工作人员,一般老百姓,你的上司不知得罪了谁,或者你的上司跟错了人,那个人对政治对手算计,被纪检窃听,而你不幸,平时跟这个上司关系还不错,好了,你一定是在被窃听的范围。

哪里还有什么人权。

最说明两者相似的,是它们成长过程。现在一提起腐败,通常被认定的第一个原因就是所谓监督不力。中共现在党内有纪律检查部门,政府有监察部门,有预防腐败局,有审计部门,检察院有反贪局,世界上有哪个国家有这么多专门的监督部门呢?

现代各个地方政府里的监督机构,跟被监督的对象属于同一个级别,同级之间,监督的有效性不高。于是改进,纪检委级别提高了但腐败却更加剧烈。又有人认为监督部门跟地方党政负责部门,有隶属关系,于是监督部门尽量独立,由中央直线领导。但是,如果监督机构也出问题怎么办?那就再派监督监督者。现在,听说已经开始实行中央向地方派巡视员制度,类似于古代的钦差大臣,此举能否有效遏制腐败,历史其实已经给出了回答。

历史上,这么多的监督部门,大概也只有明代可以相提并论。从制度层面讲,明代的监督机制十分发达。除了锦衣卫、东西厂之外,历朝都有的监察机构自然少不了,只是不叫御史台而叫都察院,辖十三道御史。原来专门的谏官给事中,此时也演变成分布在六部的监察官,从给皇帝提意见,转变为给京官挑错。除此以外,各省还派有专门定期驻省监察的巡按,后来再加派巡抚、总督。政府体系之外,皇帝还要派自己身边的人,到各地监察,有矿监、税监,最重要的是监军,正因为如此,被阉割过的宦官,到了明代被尊称为太监。

与现代相类似,巡府总督之类的设置,就是因为巡按的位低不中用且普遍被地方官收买,于是派下来六部堂官一级(类似部长和副部长)的人挂上都察院的副职,下去做巡抚、总督。这更了不得,巡抚、总督直接就把地方的三司变成自己的下属,以至于最后干脆演变成地方上的最高负责人。

这些监督职务的设置,按明代的说法,其实不过是又多了几道分肥而已,如监军,“监视之设,止多一扣饷之人。监视之欲满,则督抚镇道皆有所恃矣。故边臣反乐于有监视,功易饰,败易掩也。上(指皇帝)性多疑,有监视,又有监视监视者,多一人有一人之费,穷边士卒,何不幸一至于此。”

只要官员是只对上负责的,无论有多少层监督都无济于事,监督最终都会变成分肥。参考历史,舆论普遍认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比较有效的方式是自上而下的单独系统的监察。而监察权有效的行使,关键在于社会舆论的存在,监察权变成分肥权,是监察机构最大的危险。要想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监察人员的定期轮换是必要的,但最重要的是保证舆论对行政权和监察权的制约,用现代社会的话来说,就是要有舆论的第四种力量。当然,前提是官员必须对下负责。

从现代法治理念来说,任何一个机关都不能有绝对的权力,有权就须有责。而目前,纪委监察机关在各个权力中处于权力金字塔顶端,是一个没有制约没有监督的机构。可是,纪检又有什么相应的责任呢?在不履行或履行不力的情况下又有谁追究它的责任呢?我们说,失去制约的权力就会产生腐败。纪检滥用权力等现象不断见诸报端,在没有新闻监督的情况下,这些还只是冰山的一角罢了。

明成祖、宪宗设立东西厂的目的为了监督外官,我国现在设置纪律监察同样是为了监督官员,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其权力失去制约,均成了个别人谋取私利的工具。纪检这种中国特色的监督体系,正成为中国历史上继“东西厂”之后最令人吃惊的分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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