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9日 星期二

陈子明:“五四运动”又来了吗?

按此次反法运动,起因亦同。
先是,伦敦之受挫,实不亚于巴黎。唯当晚即转赴巴黎,朝廷制度笨拙,未及反应。故是日官媒辄言“伦敦瑞雪”,盖未得旨意,遂搪塞以一向之套话尔。
次日再败于巴黎,官媒口气初与伦敦无二。当日央视新闻亦为法国电视引用,一派和谐,援为笑柄。唯下站旧金山开跑尚需数日,朝廷乃得趁间计议之。意者有司于巴黎既四度灭火,且擅令改变路线、结束接力,能不阴怀畏罪?其奏章必极力渲染巴黎“反华”之炽,所以激怒至尊九头,从而卸责也。以国朝体制,九头既“无产阶级震怒”矣,官媒自然风从,于是一日之间口气大变,点火煽情,如万箭齐发然。
唯民愤既起,祸乱亦将至,朝廷深有畏于是者。且其九头等恐亦渐晓巴黎详情,顾不能反复其辞矣。况国朝本来孤立,洵不欲绝于法国。于是阴结法国,乃在四月十八日先派赵进军使法沟通,而秘不宣焉,因能致法使蓬瑟莱、拉法兰“来朝”。而仅于公布法使“来朝”消息之侧附言赵进军日前使法之消息,所以期人民疏忽其先后之序,而渐平复其情。又令官媒渲染法国舆情顺附之声,朝廷于其国民,乃能免于前倨后恭之态度,所以维持其颜面也。实则法国舆情驳杂,“反华”者有之,拥中者亦有之(唯不多尔),非因华人抗法而能有移易者。而并为官媒任意拣取,造成抗法奏效之神话。历朝之欺其人民向来如此。然翻来覆去,徒费周章,所谓颜面,无非勉强于中而扫地于外,诚不知此颜面者何谓也,抑掩耳盗铃尔。是皆专制政体必然之弊,百年以下,举凡爱国不出“五四”模式,职是之故也。



近来,中国各地以大学生为主体的一部分民众纷纷走上街头,抗议法国朝野在奥运火炬巴黎传递期间的言行,抵制和封堵法国品牌的家乐福连锁超市。令年纪大一些的国人不禁感叹:难道90年前的五四运动又一次降临中国了?

广义五四运动和狭义五四运动

说起五四运动,首先必须分清广义五四运动和狭义五四运动。周策纵的《五四与中国》一书给出了广义的定义,他说:“五四运动”是一个复杂现象,包括新思想、文学革命、学生运动、工商界的罢市罢工,抵制日货运动,以及新知识分子所提倡的各种政治和社会改革。彭明在《五四运动史》中也采用广义说:“五四运动是一个爱国运动,又是一个文化运动。”胡适则反对把新文化运动纳入五四运动的范畴。他在晚年口述自传时说:“从我们所说的‘中国文艺复兴’这个文化运动的观点来看,那项由北京学生所发动而为全国人民一致支持的,在1919年所发生的‘五四运动’,实是这整个文化运动中的,一项历史性的政治干扰。”帮助胡适完成这项口述自传并将其译成中文的唐德刚指出:“胡适之先生是反对五四运动的。他反对的当然不是他小友周策纵的五四运动,而是他底及门弟子傅斯年、罗家伦、段锡朋一干人,于民国八年五月四日,在北京的大街之上,摇旗呐喊的那个五四运动。”本文下面所说的五四运动,均指胡适所主张的狭义说。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的时候,北京大学师生们的思想观点是不一致的。陈独秀曾说:残害人民之祸,恶国家甚于无国家。失去国家的民众尽管权利不与宗主国民众同等,然而他们托庇于法治国主权之下,比起恶国家的民众,就像是天上地下!所以辛亥京津之变,癸丑南京之役,人民都以其地不能立刻变为租界为憾。不是京、津、江南人没有爱国心,“国家实不能保民而致其爱,其爱国心遂为其自觉心所排而去尔”。胡适是世界主义的拥护者,主张“极力提倡和平之说,与美国合力鼓吹国际道德”。“国际道德进化,则是世界始可谓真进化,而吾国始真能享和平之福耳。此吾所以提倡大同主义也。”他还说:“若以袁世凯与威尔逊令人择之,则人必择威尔逊。其以威尔逊为异族而择袁世凯,必中民族主义之毒之愚人也。此即‘去无道而就有道’之意。”然而,他们的弟子却是些血气方刚的“爱国主义” 者、“民族主义”者。当下的情况与五四时期非常相似——经历过80年代“新启蒙运动”的大学老师多是早年、晚年陈独秀(剔除担任中共总书记的一段)与胡适的精神传人,大学生们却是五四青年的翻版。

为什么老师影响不了学生,为什么每一代青年人都要经历民族主义的洗礼,这是本文的关注点。事实上,影响学生行为的既有外在因素,又有内在因素;外部因素不仅有老师,还有政府,政府的影响力往往大于老师;内在因素则是青年人的生理与心理特征。

百姓、洋人、官

欲了解大学生与官府的关系,必须放在“百姓、洋人、官”的分析框架内。自从大学生这一社会群体出现以后,就成为“百姓”的急先锋。王小波说:“无论石头、剪子、布,还是百姓、洋人、官,都是循环相克的游戏。”不论是在晚清、民国还是共和国,玩的都是同一个游戏。慈禧先是利用义和团反洋人,然后又收拾义和团的故事,已经人所共知,这里只说说民国以后的事。

由于御用史家任意剪裁和编造近现代史,大多数国人已经不知道五四运动的点火者是具有官方背景的。当时的日本原敬内阁认为,五四运动受到“林长民、熊希龄、汪大燮等政治家的唆使”,这一判断写入了1919年9月9日的内阁会议决议事项。汪大燮和林长民当时是总统府外交委员会的正副委员长,负责巴黎和会特定期间的外交事务。熊希龄当时是国民外交协会的负责人,该协会受到政府的支持,十名理事熊希龄、汪大燮、梁启超、林长民、范源濂、蔡元培、王宠惠、严修、张謇、庄蕴宽,都曾是顶级官员,担任过国务总理、总长或省都督。林长民于1919年4月30日接到在巴黎的梁启超的告急电报,立即写成《外交警报敬告国人》一文,刊载在5月2日的《晨报》上,从而引发了五四运动。参加巴黎和会的中国政府代表团不愿意在偏向日本的对德和约上签字,但是又不想由自己来承受列强的压力,因此急切需要国内的民意表达作为外交后盾。

在“五四”之前,还有一个“五九”,后来被定为“国耻日”。1915年5月9日,袁世凯政府屈服于日本的最后通牒,答应了日方提出的“二十一条”秘密条款。既然是秘密谈判,为什么会在谈判过程中就被公诸于世了呢?原来,正是袁世凯自己派人透露给媒体,试图通过掀起民间反对浪潮和引发欧美国家的抗议,作为与日方谈判的筹码。“二十一条”披露后,时在日本的中国留学生3000多人群起反对,并以集体罢学归国的形式表示抗议。他们归国后,通过向中央政府上书、请愿,筹划、组织召开国民大会,以及发起“劝用国货、抵制日货”运动等方式,力阻政府与日签订密约。在留日学生的鼓动和组织下,反对“二十一条”斗争以上海为中心,迅速波及到全国各地。这次反日运动,是五四运动的先声。

“石头、剪子、布”的外交游戏,并不是那么好玩的,所有参加游戏的人,都要冒极大的风险。慈禧玩义和团,玩来了八国联军和《辛丑条约》。袁世凯玩两手策略,一方面彻底得罪了日本政府,使其下决心支持孙中山的反政府活动;另一方面又授人以柄,为国内各派“倒袁”力量提供了集结起义的合法性。徐世昌政府在激励大学生爱国热情的时候,也没有想到大学生会提出“外争国权,内惩国贼”的双重口号,上演了“火烧赵家楼,痛打章宗祥” (赵家楼是时任内阁交通总长曹汝霖的住宅,章宗祥曾任内阁司法总长,时任驻日特命全权公使)的一幕。满怀正义感参加反日爱国游行的大学生们恐怕也没有想到会引来牢狱之灾。

在共和国时代,情况也是一样的。1967年香港工委紧跟国内文化大革命的形势,掀起了“反英抗暴”斗争,外交部门迫切需要国内红卫兵以声势浩大的抗议活动,给英方一个震慑。没想到一腔怒火的群众是很难控制的。“火烧英国代办处”的外交事件发生后,毛泽东大为震怒,当时外交部门的实际负责人王力、姚登山成了替罪羔羊,分别被关入秦城监狱十五年和九年,大批与该事件有关的红卫兵被打成“五一六反革命分子”。

自由主义理论缺陷

自由主义的知识精英(例如胡适),未能有效地引导大学生的思想走向,与他们自身的理论缺陷不无关系。中国以往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通常最关注世界与个体这两头,而忽略对于中间层次——国家、社区——的理论建构。单纯的世界主义和自由主义理想,在国际关系领域常常会碰壁,英国的张伯伦主义(绥靖主义)、美国在两次世界大战前期的中立主义,就是突出的例子。胡适对于大学生的影响力,由于他对五四运动的批评,尤其是他在“九一八事变”甚至“七七事变”后仍然“唱低调”,而越来越微弱。今天的中国公共知识分子,应当认真吸取胡适和他的朋友们的教训。

笔者在《中国人本位的世界公民主义》(载2003年第2期《战略与管理》)一文中指出:“‘中国人本位’有三方面的意涵:尊重中国人的情感,维护中国人的利益,基于中国人的特殊境遇解决中国人所面临的具体问题。”“世界公民主义首先是一种普世价值观,也就是自由平等公正的价值观;其次是一种与之配套的制度安排,即民主宪政法治的政治制度。迄今为止,这种制度只是在主权国家的范围内适用,世界公民主义则意味着要把它推广到全球范围。中国人不仅要做掌握本国命运的中国公民,也要做决定全球走向的世界公民。”笔者还说过:通常所说的民主价值观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乡土主义(自治主义)、宪法爱国主义(宪政主义)和世界主义(全球共同体主义)等几个层次上的价值的复合体。这是基于对胡适式的“反政治的自由主义”(吴国光语)的一种反省。

宪法爱国主义是哈贝玛斯在面临德国统一问题时提出来的一个概念。他指出:民族和传统文化所形成的共同体是前政治性的共同体,它的成员的身份不是公民,而是民族或文化群体成员。现代意义上的政治共同体与民族或者传统文化共同体不同,它的维持框架不是自然的血缘或文化亲情,而是刻意构建,因此也是“非自然”的社会公约。这个社会公约就是宪法。社会成员由宪法获得政治共同体成员的公民身份,承担起公民身份也就意味着把与此不同类的民族或文化身份搁置起来。社会成员对国家的忠诚和热爱应当是一种政治性的归属感,是他在以宪法为象征的政治共同体内的成员身份的表现,哈贝玛斯称其为宪法爱国主义。(参见徐贲:《宪法爱国主义和民主政治文化:哈贝玛斯的宪政观》)

鉴于下列的原因,中国也要强调宪法爱国主义,而不宜以民族主义和族群认同作为政治一体化的基础。第一,中国是一个多族群的国家,民族主义更多地具有政治分化而不是政治聚合的作用。第二,在大陆和台湾长期分离的情况下,两岸已经形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种政治制度,如果不构建哈贝玛斯所说的“民主共同政治文化”,单凭“自然的血缘或文化亲情”,已不足以成为两岸和平统一的基础。这种共同的政治文化不只是指一些基本的价值观念(自由、平等、民主),而且更是指一种强调法治形式程序的现代“人民主权”的观念。第三,经济全球化虽然总的来说有利于全人类的发展,但是对其中的一部分人好处尤多。这部分人既不是世界上最穷的人,也不是最富的人,而恰恰是像中国、印度这样的介于贫富之间的国家。经济民族主义的崛起,对于中国是不合时宜的,将会进一步刺激发达国家的反全球化势力,损害中国在经济全球化中获利。

政治本能与青春期冲动

亚里士多德说:“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相对普通民众而言,大学生更是“超级政治动物”。在国家专政机器“稳定压倒一切”的强力压制下,当代大学生表现得似乎对国家大事漠不关心,其实这是一种假象。一旦高压阀出现了空隙,大学生们的政治本能就会怦然爆发。克莱孟梭说过:30岁之前没有信仰过激进思潮,心灵有病;30岁之后继续信仰激进思潮,脑子有病。大学生剑走偏锋,感情冲动一时间遮蔽了理性思考,这是一个普世性的现象。有人在网络上撰文《九年前的那些爱国青年今何在》,有人在网络上展示抨击克林顿总统的北大女生成为美国人媳妇后的甜蜜生活照,均意在揭示一条经验规律——思想的激进程度与人的年龄大小是负相关的。

民族主义是大学生发泄政治本能与青春期冲动的首选,历来如此。这里就不说五四运动、五卅运动和一二九运动了。1946年2月的大学生反苏运动和1985年9月的大学生反日运动,是更加具有说服力的案例。

二战结束时的中国知识界,其主流是左倾的、亲苏的。然而,当苏军没有依照《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在战胜日本三个月内全部从东北撤退,并在其势力范围内发生了 “张莘夫事件”(国民政府派往东北地区进行“接收”的经济部东北行营工矿处副处长张莘夫等8人被害)后,重庆、上海、南昌、南京、青岛、汉口、北平、杭州等地的大学生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反苏大游行 。

“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知识界,其主流是右倾的、亲西方的。然而,当1985年8月15日,时任日本首相的中曾根康弘与18名内阁成员在战后首次正式参拜靖国神社后,北京大学率先发起学潮,号召到天安门广场献花圈,开展“九一八事变”纪念活动。这次学潮受到官方的强力打压,最终只有300多学生抵达广场,当局宣布广场戒严,《北京日报》指责学生“动乱”。后来,这次学潮的参与者成为1989年“反腐败、要民主”学潮的发起者和组织者。

民族主义的联盟对象

笔者在《一百二十年和两个六十年:中国现代化历程的连续性与曲折性》(载《领导者》第十九期)一文中指出:在过去的一百二十年中,中国走了一个“之”字形,在1919年五四运动到1976年四五运动的将近六十年时间里,偏离了现代人类文明的发展主流。五四时期的民族主义导致中国现代化走入歧途,当下重新勃发的民族主义会不会使中国重蹈覆辙呢?不会!

正如许纪霖等人指出的那样,民族主义是个“巨大而空洞的符号”,既可以说它没有任何实质性内涵,也可以说它能够容纳所有的东西。民族主义与民粹主义具有某种相似性与关联性(参见保罗•塔格特著《民粹主义》)。“有时它一呼万应,有时则遭受冷遇。”它是“间歇性出现的小插曲,常常以排山倒海之势掀起政治上的剧变。但它却总是昙花一现,不久便烟消云散、灰飞烟灭了。”然而民族主义也并非毫无效果,“在高潮时总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政治的内容与基调”。它“在本质上是多变的,它总是随环境颜色的变化而改变”。它“已成为进步的工具,但也是保守的工具;是民主主义者的工具,也是独裁者的工具;是左派政党的工具,也是右翼势力的工具”。这种适应性源于民族主义的“空心化”:它只是一种情感的表达,却缺乏一种能为之献身的价值。民族主义可以与任何一种意识形态结盟,也必须依附于某一种意识形态,民族主义才能发挥深远和持久的作用。

以五四运动为起点,民族主义很快便与列宁主义打成一片,使中国的民族主义运动在短短几年中就演变为共产国际领导下的“反对帝国主义运动”。所以毛泽东才会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五四运动是在当时世界革命号召下,是在俄国革命号召下,是在列宁号召之下发生的。五四运动是当时无产阶级世界革命的一部分。” 尽管他的这种叙述在时间顺序上是错误的,傅斯年、罗家伦、段锡朋、许德珩、张国焘、邓中夏们上街游行,是响应梁启超、林长民的号召而不是响应列宁的号召;几年以后,北京大学的学生才在民意测验中把列宁选为“世界第一伟人”,位于昔日“世界第一大好人”、美国总统威尔逊之前。

五四运动前后,全球思想界正处于急剧左倾化的时代,中国民族主义与共产主义结盟,以及朝鲜、越南、蒙古的民族主义与共产主义结盟,都是世界边缘地带对于中心地带思潮转变的一种响应。而在九十年后的今天,中国民族主义会与哪一种意识形态结盟,却不是一下子能够看得清楚的。可能引致的群体性事件是“火烧赵家楼”(矛头对准丧权辱国的政府官员)还是“水晶之夜”(又译“砸玻璃窗之夜”,指的是1938年11月9日,在纳粹的导演和怂恿下,德国和奥地利发生的民众反犹事件),也需要认真分辨。

现在,民族主义有三个可能的联盟对象——极左的毛主义(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极右的新纳粹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和种族主义)、中间的宪政民主主义(宪法爱国主义和世界公民主义)。第一种联盟关系在民众中有一定的市场,却被权势集团高度警惕和全力压制。他们决不允许被“外争国权”调动起来的民众政治积极性,转移到“内惩国贼”即追查惩罚贪官污吏和权贵资本主义上来。第二种联盟关系是权势集团的企盼。他们喜欢国家主义鼓吹举国一致体制和对外争夺“生存空间”,喜欢种族主义以族群关系来掩盖和冲淡阶级关系。但是,包括毛派在内的知识分子,对于既得利益者用国际争端来转移民众对于现实不满的做法,有着清醒的认识和揭露。第三种联盟关系是公共知识分子的努力方向。朴素的民族情感和温和的民族主义,都是民众油然而生的,没有必要恐惧、抵触或压制,关键是要将其引导到理性的、建设性的方向。

“特别的”与“法定的”国民运动

梁启超在评价五四运动时说:“对外问题易发动,对内问题难发动。……自公车上书至五四运动,凡壮烈之举,以对外为动机者十之八九。”“缘故有两种:一、外交问题较简单,容易把多数人的感情烧起来。内政问题较复杂,要转几个弯才能了解,多数人看得不痛切,不着急。二、外交问题的运动,和国内专权的人没有什么直接触犯,危险程度较少,多数人乐得附和。内政问题,任提何件,都是和目前盗国殃民炙手可热的人短兵相接,危险程度甚大,稍微计较一下,瞻顾一下,便不肯上前了。”而没有跟着“向内的”运动的“纯外交的”国民运动,往往是“无结果”的。“内政上局面不转变,争外交决无结果。外交主张,是要政府去办的,国民不能努力建设一个象样的政府,而拿许多话哓哓向人,在自己是‘不揣其本而齐其末’;在人家看来,完全是一种戏论。”“以后我们若不打算做国民运动便罢,若还打算做,决然应该把方向转变,从外交方面转向内政方面。”

梁启超又说:“欧美的国民运动,大概可分两种:(一)法定的,(二)特别的。法定的是选举运动,每到了这时候,全国人都像热锅上蚂蚁,动得个‘不亦乐乎 ’。全国人民除非闭着眼,眼一张,看见的便是政治问题;除非塞着耳,耳一开,听见的便是政治问题。他们每隔一两年,便做一趟这种法定的运动。特别的国民运动,大抵拿来要求某种应得而未得的权利,来处分应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由一特殊阶级或团体举行种种方式的运动,把他们所要求所主张抬出来,唤起一般人注意而促反对者之警省。运动来运动去,从前的空想,渐渐的都变成事实了。国家的发展,全人类的进化,都是从这一个根子来的。倘若国民不愿意、不能够或是不会管政治,中国的共和政治万万不会发生和维持,凭你把国体政体的名目换几十趟招牌,结果还是一样。怎么才算愿意管政治呢,是要靠国民运动来表示这意志;怎么才能够管政治呢,是要靠国民运动来争得这权利;怎么才会管政治呢,是要靠国民运动来练习这技能。简单说一句话,国民运动便是共和政治唯一的生命,没有运动,便没有生命了。”

在2008年,国人刚刚看过了台湾同胞的“法定的”国民运动,连何新这样的国家主义者也从中感受颇深,惊叹:“这证明宪政民主制度的确能制约行政权力,民主是个好东西!”眼下,国人仍在津津有味地隔洋观赏美国的总统大选,看美国佬如何“像热锅上蚂蚁,动得个‘不亦乐乎’”。什么时候中国人在“特别的”国民运动之外,也能够参与到“法定的”国民运动中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代中国青年的政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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