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笛
最近爱国小留们在国际舞台上拳打脚踢,“占尽风情向小园”,应了伟大领袖毛主席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的话:“农民在乡下造反,搅动了城里绅士们的酣梦”,一众中老帮菜纷纷撰文,研究分析这种现象。才气横溢的写手易明先生和博学多识的写手郑若思先生都相继发表了这方面的文章,易明还列出了几个选择答 案,最后叫一声“Bingo!”,其实也就是阿基米德发现浮力定律时喊的“Eureka!”(原文见《海纳百川网站-芦笛自治区》)
因为上月有事外出,老明子的那篇大作我直到最近才有空攻读,看了半天也没找到那Bingo何在,不过如果我没有理解错,他似乎认为中国人是越活越回去了,如九斤老太说的一代不如一代,如今的“80后”愤青,其觉悟绝对不如80年代的青年(也就是他们的父母们)。不知道这些人的父母对他们的这些表现当作何感想,云云。
我的意思是,中国人就那德行,无所谓进步也无所谓堕落,老明看到的区别无非是两面穿的棉袄的区别,里外或有差异,瓤子并无不同。“80后”与“50后”或“60后”乃至“70后”并无什么显著差异,光从这几代人对(2+2+2)•(2+2)的共同态度都能看出来。
今 年(2+2+2)•(2+2)忌日非常冷清,这其实也是必然趋势,许多人都把这看成是政府洗脑的伟大成就,我觉得问题并不是那么简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政府的态度乃是人民态度 的反映。前段某些小留在《承天门娘网站》留言表示的态度其实非常有代表性,说的其实也就是瘟痂饱总理在4年前(2+2+2)•(2+2)十五周年之际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念的那个声明。似乎可以说,瘟总理那个声明,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国民共识,我党自称“三个代表”也不完全是盖的。
如果我记忆不错,瘟痂饱那声明是回答国际社会的期待的。此前国际社会因为糊瘟上台,指望(2+2+2)•(2+2)十五周年时“新”政府会就(2+2+2)•(2+2)事件对国民作个道歉,瘟痂饱为此作了个简略发言,一劳永逸地封死了那道幻想之门。
该声明的的要旨似乎是,过去15年中国取得的巨大进步,证明了中国政府当初对(2+2+2)•(2+2)的处理是正确的。
这其实也就是许多国人(不说是绝大多数国人吧)的共识,并不光是爱国小留的看法(其实他们连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即使有看法也是从父母那儿获得的),我起码看见十多位(2+2+2)•(2+2)的参加者在网上忏悔,说他们当年不懂事跟着瞎起哄,其实政府镇压是对的,云云。
为什么是对的呢?据说,如果不镇压,中国就会跟苏联一样,陷在经济的泥潭里出不来,幸亏伟大光荣正确的PCC为了人民的幸福,以“菩萨心肠,雷霆手段”果断地镇压了,中国才避免了那厄运,走上了如今繁荣幸福的康庄大道。
对此看法,我不想作言人人殊的道义指责,只作普适的智力分析。
任何一个智力正常者都该从瘟痂饱那声明中总结出中国人特有的“法制观”来,它与文明世界的“罪与罚”的观念完全不同。
在文明世界包括传统中国,所谓“罚”是针对“罪”作出的,无罪不能罚,轻罪不能重罚,否则就是犯罪。所谓“冤假错案”,无非就是“无罪被罚”或“罚不当罪”。此乃文明世界共识,说是“普世价值观”也未尝不可。[这里高估了传统中国的文明程度,中国文化里对“罪”是没有可操作的定义的。虽然有刑律,但莫须有、莫名其妙的“罪”更多。因而也就没有罪与罚的观念。下段说的我党的白痴逻辑实际也就是中国传统关于惩罚的逻辑。芦笛作为汉奸的造诣很不错,可惜不看京戏,不知道斩经堂,不知道“一来老儿命该丧,二来弟兄得团圆”的逻辑。]
然而共党世界实行的“法制”的整个观念基础却与这文明共识毫不相干,“罚”与“罪”毫不搭界。对某个(群)公民是否作出惩罚,惩罚到何等程度,其尺度根本不 是他(们)是否犯了罪,而是看对“国家”(=政府)的利益有何影响,如果政府觉得公民的言行影响了政府的利益,就有足够的理由去惩罚。衡量惩罚是否正确的 标准不是公民是否犯罪,而是“是否必要”。惩罚程度也与罪行轻重没有相干,而是根据“杀鸡训猴”的震慑效果来决定。如果惩罚不能维护政府的利益,那就是不 必要的,就必须平反昭雪;如果惩罚确能维护政府的利益,那就是完全必要的,非常及时的,绝对不许翻案。如果不需要重罚就能震慑住他人还重罚了,那就是“轻罪重罚”;如果非重罚不足以震慑大众,那就再怎么惩罚也不过份。
自PC建“国”以来,这“无产阶级法制思想”一以贯之,至今毫无更改。因此,刘、邓、陶、彭、罗、陆、杨等人是冤假错案,因为处罚那些人对维护党国利益不但无益反而有害,而(2+2+2)•(2+2)绝非冤案,因为杀死大批公民对维护党国统治是完全必要的,因此此案决不能翻。
瘟痂饱那话就是证明。他说的不是“经过多年反复调查,我们掌握了确凿证据,那群被杀者确实犯下了死罪,政府杀死他们是应该的,他们是罪有应得”,说的却是“过往15年的中国取得的巨大成就证明,当初政府的处理是完全正确的”!
就连白痴也该看出这里面的蹊跷:政府处理是否正确,只能看那些被政府杀害的人是否犯了刑法规定的死罪,跟他们死后中国取得的经济成就到底有何鸟相干?中国在杀死他们后发了财就是杀人的理由?这究竟是什么白痴逻辑?(因为声明不搞道义批判,这里不使用“土匪逻辑”那更准确的用语)。
然而这种白痴话语就是从拥有无数智囊的大国首相口中吐出来了!而且,如果我今天不在此点破,大概永远也不会有其他人悟出其荒唐来。说中国是白痴之邦,难道还有什么过份之处?我上次说“歪锅配扁灶,蠢党配愚民,正是天作之合,相得益彰”,有的同志还不同意,建议改为“恶党”,该同志只看到我党作恶,没看到我党其实又蠢又坏,这才是“看到事物两种倾向”的“两点论”。
勿过,瘟痂饱此白痴话语,不但精辟地阐明了C党特有的“法制观”,更充分暴露了典型的中国式思维混乱。在此,“罪”与“罚”完全脱钩,“罪”不是“罚”的因,“罚”也不是“罪”的果,“党国需要”才是“罚”的原因。(2+2+2)•(2+2)之所以要杀掉 一批人,根本不是因为那些人犯了什么死罪,而是不杀他们,政权就不能巩固,而党国政权若不能巩固,则也就没有后来的经济繁荣。如今国家经济繁荣了,自然也就证明原来杀掉那批人是非常必要的了。
这“连锁推理”是何等白痴笑话,随便哪个初中生都该看得出来:它把“滥杀无辜”当成“巩固政权”的必要条件,又把“巩固政权”当成“经济繁荣”的必要条件,却丝毫没有论证,而这种白痴逻辑竟然也就征服了许多国人包括(2+2+2)•(2+2)亲历者的心![因为亲历者要的不是自由,是“祖国强大”。]您说中华民族是不是一个智力特别特别低下的民族?
我早在旧作中指出过,国人的拿手好戏,就是把先发生的事件当成后发生的事件的原因,于是我们便有了“月晕而风,础润而雨”、“中军令旗被吹折则主帅必然殒命”的智力笑话。尽管此后从西方引来了自然科学,然而国人的智力依旧毫无寸进,这才会全民一致认同了瘟痂饱的白痴话语,把先发生的“滥杀无辜”当成了后发生的“经济繁荣”的原因。
单纯的智力低下也倒罢了,让我最觉得锥心刺骨地绝望的,还是中国人竟然傻到看不出这种白痴共识对自己可能构成的潜在危险。那白痴共识,说穿了就是“极端的集体主义价值观”,亦即“为了多数人的幸福,有必要把一部分人挑出来作为‘训猴’的‘鸡’杀掉,而什么是多数人的幸福,该挑选哪些人作被无辜宰杀的‘鸡’,完全由政府决定,草民不得置喙”。哪怕是头被巨碓打晕了的脑震荡后遗症患者也该一眼就看出来,这种价值观对自己可能有着何等可怕的危险,然而举国愚民也就处之泰然,处变不惊,不但没有一个人看出这点来,而且就在老芦为他们道破后,他们仍然不能理解,还要把我祖宗十八代都侮辱过来,尚且无法解心头之恨,您说我勤劳勇敢的中华民族到底是长了什么“投畀有北,有北不受”的劣等脑袋?
最有趣的是,无论是80后,70后,60后,50后甚至40后,如今的中国人乃是世界上最自私无情、心田最荒凉的人,无一不把世界看成丛林,把周围的人都当成潜在的仇敌,用充满猜忌怀疑的邪恶心术去揣摩推测周遭的一切人事。就是这种病态的自恋自私构成了中 式“爱国主义”的心理基础。有人引秦晖教授的语录,说如今的中国人是“爱国不爱人,爱族不爱民”。我不知道秦教授是否解释了这吊诡现象。其实这一点都不费解:这种充满仇恨怨毒的冷酷无情的“爱”其实是膨胀了的畸形的变态的排他式的自恋,“国家”、“民族”、“自己”这些观念在“爱国愤青、中、老”心目中发生了奇特错位,他们其实把前两者统统解读为“我”。加拿大爱国烂仔为了一包方便面打着五星红旗去从事流氓群殴就最充分不过地说明了这一点。然而如此自私的民族,却就是会心甘情愿地把屠杀自己的刀子跪献给敬爱的党国大员!
这说穿了也一点不奇怪,如同蠢党一般,许多国民也是又蠢又坏,极度的自私和畸形的自恋让他们根本不在意他人的生死,所以只要杀的是别人,他们当然就要拥护这“杀人繁荣论”,却蠢到意识不到活在这种土匪山寨中,便谁也没有安全可言,任何人都可能被指为有害于他人发财而被推出去砍了脑袋。
我在《国家何时为(2+2+2)•(2+2)死难烈士默哀致敬》一文中说,糊瘟政府之所以能维持下去,全靠中华民族特别是爱国青年那举世无双、惊天动地的愚昧。若思指出,我说的不全面,除此之外我党的恐怖统治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当然如此。不过,愚以为,比起毛时代来,现代PC的恐怖统治已经极大地弱化了,起码普通百姓不再如我等当年一般,时时处处感受到具体而微的威胁,时时处处恐惧入骨。我党维护统治当然主要靠“强大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暴力吓阻,然而唤起百姓的认同则全靠中华民族惊天动地的愚蠢——毕竟,党并没有用枪杆子威逼那些过来人上网现身说法,鼓吹“(2+2+2)•(2+2)镇压必要论”吧?[嗯,党显然不想提这事儿。爱党爱国的人却不懂党国那颗忧愁的心。]
所以,我看伟大光荣正确的PCC也没说错,中国人素质太低,不配搞民主,只配由他们任意宰割。一个劣等民族不配另一种体面的活法,发点横财,骄其妻妾以及邻居,就是敝民族能指望的最高境界。
2008年6月7日 星期六
中国人堕落了么?
“忠信仁义”的手迹
同情心是万恶之源。
把同情心、恻隐之心、“血性”之类动物本能当作道德,甚至当作善的根源,当作考核他人“良心”的指标,是动物世界般的不文明古国的专利。看样子“文革”还会来,不过得等教会垮了后。
特稿:“不捐款的,希望他们辞职”
多维社记者蒋绍峰编译报导
美国麦克拉齐报6月6日发表的文章指出,在一些公司里,老板们已经把捐款雇员和捐款数额都列了出来,并张榜公布。可见施加的压力是极高的。
深圳神舟电脑公司(Hasee)董事长吴海军(音译)已向公司1%未捐款的雇员发出一份通告,称他们是“冷血”,“我们希望他们从公司滚蛋。”
文章指出,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在四川发生大地震后,都慷慨解囊,自愿捐款。到目前为止,中国已从国内外收到63亿美元的救济捐款。同时,还有数以万计的志愿者涌进灾区提供援助,另有数百万人参加了这场前所未有的救援行动。
单位组织捐款
一些社会科学家已把这种现象描绘成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称这显示出个人同情和慷慨给予都得到提升。
“对公民社会而言,这是个好消息。人们都意识到自己的责任,”清华大学公共政策和管理学院学者贾西津(音译)说。
麦克拉齐报说,不过,针对一些公司管理层和级别较低的政府官员纷纷要求捐款的热情,已经引发了不少的抱怨。在展示慷慨方面所感受到的压力,已让一些在华外国公司的管理人员害怕,如果他们不被视为慷慨捐款的模范,就有可能成为遭到抵制的目标。
甚至一些驻华外交官也透露,中国外交部正为救灾捐款向他们施加压力。一位欧洲外交官指出,很明显,中国一直都在“评比”每个国家都捐出多少。
文章称,前文提到的深圳神舟电脑董事长吴海军的“滚蛋”言论 ,已在互联网上引起一片欢呼声,但也遭到一些网友的质疑。多维社检索到吴海军5月17日向全体雇员发布的“亲笔指令”:
“需要张榜公布,忠信仁义是我司的企业文化,在这次抗震救灾的行动中,99%的员工体现了爱心,符合公司的文化,但还有1%的冷血混在我司,对他们我们不去指责,但希望他们离职,我们公司不需要这样的员工。另外虽然捐了点小款,但又心有不甘背后议论废话一堆的人渣,也请一并滚蛋。”
吴海军的言论受到大部分网友的赞赏,甚至网上出现了“买神州电脑,力挺吴海军”的“口号”。但也有人发出了疑惑的声音:“这样让员工离职,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
有评论文章指出,因员工没有捐款或者少捐款,就想将他们“扫地出门”,做法很有魄力、血性,但细细思量,吴海军不免存有“民为轻,我为重”的想法。“不向灾区捐款,就从我的公司滚蛋!”表明企业主对员工动辄颐指气使,不体谅、不尊重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质疑者称,救灾捐助是自愿,不是义务,更不是赋税。每个人捐多捐少要量力而行、因人而宜,1%的员工为什么不捐款或者少捐款,他们的真实思想和实际情况究竟如何,恐怕吴海军自己也不清楚。
评论文章还说,不在公司捐款不等同于没捐款。捐款的地方很多,除了公司外,还有各地红十字会定点的募捐点、社区点等。在公司组织捐款前,有些员工们可能已经捐钱了,能说他冷血吗?
麦克拉齐报发自北京的报导指出,为救援灾区捐出的大量现金,也促使一些网民公开发表评论,要确保这些救灾款运用得当。作为回应,北京已承诺增加透明度,但审查官员已开始删除网上有关质疑救灾款去向的文章,并警告媒体编辑离这个主题远点。
紧急装运救灾物资
文章引述中国官方通讯社的消息说,国家审计署6月5日宣布,已部署6000多名审计人员正在对救灾款物展开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审计行动,以防止私人救济团体“隐藏、滞留或挪用”救灾款物。
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司长王中信说,“确保所收到的每一分钱都被适当利用是一个挑战。”王中信还表示,目前的系统无法妥善处理好这笔巨额捐款。
王中信坦言,5月20日之前,由于当时抗震救灾的重点是抢险救人,在突发状态下,有关部门在救灾款物的管理上相对于后期来说不够规范,物资的分发确实比较混乱,比如捐赠物资没有登记,领取物资没有收据等等,但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这一情况直到5月20日之后才得以改变。
文章指出,大部分救灾物资都是通过与中国政府关系密切的并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中国红十字会这个渠道。中国红十字会已公布共收到5.7亿美元的救灾款。
南加州侨领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
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海京对麦克拉齐报说,“我们已在报纸上公开了我们所收到的捐款,我们的网站也每天都在更新捐款数额。”王海京还补充说,中国红十字会几乎每天就收到“10张捐款支票”。
针对中国数以万计的国有企业和私营公司以及政府机构从雇员中所筹集到的救灾资金,要有一个更加严格的交代。清华大学公共政策和管理学院学者贾西津说,雇员可能会对公司筹集的救灾款如何被使用有着合法的担忧。
贾西津说,“那些捐了款的人并不知道钱最后去了哪里。”贾西津强调,中国需要“一个独立的社会审计机构”,以确保私人公司和非营利团体正在筹集的救灾得到妥善处理。
“但仅靠政府审计这种单一的途径,还不够。”贾西津说。在国外对慈善组织的监督也不是靠单一的一个部门,一定会有多元的监督,这样才可能相互之间构成一个验证、构成一个制约和平衡。
比如说有没有民间独立的评估机构?有没有足够的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的途径、公众问责的途径,还有一些细则,比如公众发票的管理,是不是每一笔资金都有一个票据?
奔赴灾区的志愿者
“所以,我觉得在一些细节的小的程序上面,甚至一些技术手段的改进,特别是网络,完全可以从技术层面上更多地引进公众监督,再逐渐地发展出独立的社会监督部门,比如独立的社会审计机构,再加上政府的监管,会在很大程度上使得组织的运行更制度化,”贾西津说。
不过,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担任副教授同时也NGO(非政府组织)研究所担任副所长的贾西津还指出,共产党一直对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存有戒心,如果让这些组织在救灾扮演一定的角色,可能会对这个一党执政的国家提供一个抗衡。
文章最后指出,中共领导人已对早前乌克兰和格鲁吉亚发生的政治事件感到担忧。这两个国家的民间团体在推翻专制政权领导人时,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政府对此是有点担心,”贾西津说。“过去的传统方式是,人们通过自己的单位或党组织来参与(救援)。”而现在,非政府组织正在站出来满足这个社会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