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5日 星期二

展示残忍的华美大戏 ——读莫言获奖小说《檀香刑》

七月的一天,我在Gibert Joseph书店邂逅法国人A女士。她说她正在看一本小说,就是这莫言的檀香刑——当然是法文版的。她说这书很精彩,问我看没看过。我说我根本不知道。她说:这是你们中国作家的,你是知识分子,怎么不看?我说:我不是知识分子,我不看小说的,我只看地图……(当时我手里正拿着刚选中的一本地图册)。她中文发音太差,当时我也没听明白“檀香刑”是哪几个字。我知道有莫言这么一号,具体不清楚。
现在晓得这书的内容。不就是红高粱之类的延伸么?不还是“野蛮的好”那一套么?周先生早就说过这个。下面再附周先生的文章——周的文章实在人忍俊不禁。
不过,洋人,至少有些洋人,确实很乐意围观贵国野蛮的好的。



展示残忍的华美大戏

——读莫言获奖小说《檀香刑》


茉莉

死刑和酷刑,一直是国际人权组织关注的范畴。因此,尽管中国作家莫言告诫说:“过于优雅的女士”请不要读他的《檀香刑》,我这不够优雅的女士,还是硬着头皮把这本书读完了。

读后的感受是毛骨悚然和恶心,也许这正是莫言所要达到的震撼效果。然而,我的震撼不仅来自书中描写的酷刑本身,更令我震惊的,是像莫言一类的中国作家在道德上沦落的程度:他们弃置丰富的现实题材,漠视文学的人文关怀,而去追随中国乡村仇恨传统与历史暴力叙说,迎合当前排外的民族主义,拿人性残忍当有趣。

◎ 宣称大撤退,讴歌义和团

小说《檀香刑》的故事情节是:1900年,德国人在山东修建胶济铁路,猫腔戏班的班主孙丙的妻子被洋人侮辱,遭遇灭门惨祸。孙丙借助义和团的力量反抗洋人。孙丙有个美丽的女儿叫眉娘,是县令钱丁的情人。在袁世凯的压力下,钱丁被迫将孙丙关入大牢,并给他施以一种新发明的残酷死刑---檀香刑。小说以主人公眉娘为中心,围绕在她身边的三个男人,讲述了“一段惊心动魄的爱情,一场可歌可泣的运动,一桩骇人听闻的酷刑”。

这是一曲讴歌义和团的华美大戏。书写义和团没有什么不对,但是,在现代化的今天,著名作家如此高调赞赏义和团的排外壮举,却是很值得深思的事情。尽管义和团运动有它发生的理由,但它绝不代表中华民族的优秀文明和博大胸怀,而是昭显了许多负面的民族性,对本世纪初的中国造成巨大的戕害。自五四以来,不少优秀的中国知识分子都对义和团进行过尖锐的批判。

陈独秀先生曾在《新青年》上撰文指出:义和拳是通向“专制的迷信的神权的黑暗道路”。鲁迅在其大量文章中,多次提到义和团运动是对中国进步的“反动”。蔡元培说:“满洲政府,自慈禧太后下,因仇视新法之故,而仇视外人,遂有‘义和团’之役,可谓顽固矣。”李大钊在他的《东西文明根本之异点》中宣言:“断不许以义和团的思想,欲以吾陈死寂灭之气象腐化世界。”

但是,先知们严肃的历史反省,对当今中国文学界那些一心想出“新招”、玩出惊骇刺激来的作家,显然是不值得理睬的。莫言宣称:“《檀香刑》是我的创作过程中的一次有意识地大踏步撤退。”由于不满当今文坛对西方文学的借鉴压倒对民间文学的继承,莫言以他“决不妥协的心灵”,撤退到江湖乡村,寻找爱国的民间文艺,打造出地道的“中国小说”。

毫无疑问,不论在形式上还是精神上,文学永远需要从民间吸取源泉。作家有权重新审视历史,也有权以生花之笔再造历史。但是,著名作家是会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他们在撰写历史题材时需要特别谨慎。莫言童年时就具有的义和团情结,深受他家乡山东民间传说的影响,例如:“德国兵把许多中国健壮男子的辫子剪去,铺在铁路的枕木下边,丢了辫子的男人就成了木头一样的废人。然后又有德国士兵把许多小男孩用骡子驮到青岛的一个秘密地方,用剪刀修剪了他们的舌头,让他们学习德语。”(莫言《后记》)

这样无稽的传说,长大成为作家的莫言,已经从德国歌德学院院长那里证明其荒诞,但一心要“大撤退”的他,仍然坚守其狭隘的民族立场。没有能力去把握义和团深刻复杂的背景,莫言干脆在小说中将历史简单化,泾渭分明地定调:洋人是魔鬼的化身,他们十恶不赦、坏事做尽;义和团是拯救民族的英雄,他们义薄云天、视死如归、大智大勇。

◎ 以浓墨重彩渲染酷刑为乐

中国人历来有爱看杀头的“看客”传统,《檀香刑》中描绘的新型酷刑,把这一传统发挥到极致。据说电影中的暴力镜头是有级别限制的,但“中国小说”显然不受这一限制。莫言自认他笔下的酷刑“纯出想象,无典可凭”,具有独特的创造性:

“用一根檀香木橛子,从那人的谷道(肛门)进去,从脖子后边钻出来,然后把那人绑在树上”,此刑法不伤内脏,却能让受刑人受尽非人折磨和痛苦才死。

莫言浓墨重彩描写的刽子手赵甲,其杀人手艺高超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他制造行刑用的檀香木桩,犹如雕琢一件精美的首饰,在虐杀同类中,他获得极大的职业自豪感。书中的德国鬼子克罗德也不由得赞赏:“中国人什么都落后,但是刑罚是最先进的,中国人在这方面有特别的天才。让人忍受了最大的痛苦才死去,这是中国的艺术,是中国政治的精髓……。”

据莫言自己解释,他写此书“写得很痛苦,但对于作品来说,这样的描述是很有必要的,人类有阴暗愚昧的一面,对虐杀同类感到本能的快意和欣赏就是其中之一。这样的描述或许会刺伤某些人的心灵,但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对人的灵魂和肉体进行医治。”

但是,笔者在小说中看不出半点作家的写作痛苦,相反,莫言以他恣肆华丽的语言,尽情抒发了他描写血腥虐杀的欢乐,给酷刑以诗意的赞叹,完全没有鲁迅先生在描写爱看杀头的无知民众时,表现出来的沉痛的道德追问与悲悯情怀。

这样就超越了人类的某种禁忌。在一个欣赏刽子手艺术的时代,在一个用婴儿做汤的现实中国,作者不是以文学审美的特性,去追求爱的精神与人文关怀,去承担废除死刑和酷刑的人道责任,而是以创作自由的名义,渲染酷刑,帮助人们进行暴力想象,助长群体的残忍性。看来,需要医生治疗的,首先是失去正常认知、精神变态了的作家自己。

◎ 评论界把莫言推向暴力的极致

曾被定义为“憨厚淳朴”的莫言笑脸,到今天变换为阴森恐怖,这个变化是如何发生的?其实,莫言一贯的创作,就有张扬“百姓在压抑之下寻求生存时的那种生命力和精神的总爆发”的目的。有识者指出,莫言早期《红高粱》系列,就蕴含强悍的暴力主义的音调。当描写“民族的原始生命力”获得评论界一片欢呼时,陶醉于其中的莫言,在颂扬暴力、残酷叙事这条路上就走得更远,发展到令人难以容忍的极端。

然而文学评论界仍然在欢呼。啊!“这是一部真正民族化的小说,是一部真正来自民间、献给大众的小说。”啊!多么“摇曳多姿的笔触,大悲大喜的激情,高瞻深睿的思想!”就这样,文艺界把一个原本有才华的作家,进一步推向追腐逐臭的泥潭。当他表现优秀时,没有人对他作品中的精华进行有见识的肯定;当他写作发生偏差时,却去赞赏他“红肿之处艳若桃花”。缺乏杰出如别林斯基那样评论家,去引导作家更为高贵和人性,莫言的作品就只有原始再原始,野蛮再野蛮。

这是符合当今中国人敌视西方的大潮流的,也是符合民族集体道德堕落的大趋势的,莫言的这本书因此获得“2001年中国小说排行榜”大奖。对此,我们还能怎么办呢?

原载香港《开放》2002年10月号



随感录三十五  

鲁迅  
 
从清朝末年,直到现在,常常听人说“保存国粹”这一句话。

前清末年说这话的人,大约有两种:一是爱国志士,一是出洋游历的大官。他们在这题目的背后,各各藏着别的意思。志士说保存国粹,是光复旧物的意思;大官说保存国粹,是教留学生不要去剪辫子的意思。

现在成了民国了。以上所说的两个问题,已经完全消灭。所以我不能知道现在说这话的是那一流人,这话的背后藏着什么意思了。

可是保存国粹的正面意思,我也不懂。

什么叫“国粹”?照字面看来,必是一国独有,他国所无的事物了。换一句话,便是特别的东西。但特别未必定是好,何以应该保存?

譬如一个人,脸上长了一个瘤,额上肿出一颗疮,的确是与众不同,显出他特别的样子,可以算他的“粹”。然而据我看来,还不如将这“粹”割去了,同别人一样的好。

倘说:中国的国粹,特别而且好;又何以现在糟到如此情形,新派摇头,旧派也叹气。

倘说:这便是不能保存国粹的缘故,开了海禁的缘故,所以必须保存。但海禁未开以前,全国都是“国粹”,理应好了;何以春秋战国五胡十六国闹个不休,古人也都叹气。

倘说:这是不学成汤文武周公的缘故;何以真正成汤文武周公时代,也先有桀纣暴虐,后有殷顽作乱;后来仍旧弄出春秋战国五胡十六国闹个不休,古人也都叹气。

我有一位朋友说得好:“要我们保存国粹,也须国粹能保存我们。”

保存我们,的确是第一义。只要问他有无保存我们的力量,不管他是否国粹。
 
 
随感录三十六 

现在许多人有大恐惧;我也有大恐惧。

许多人所怕的,是“中国人”这名目要消灭;我所怕的,是中国人要从“世界人”中挤出。

我以为“中国人”这名目,决不会消灭;只要人种还在,总是中国人。譬如埃及犹太人,无论他们还有“国粹”没有,现在总叫他埃及犹太人,未尝改了称呼。可见保存名目,全不必劳力费心。

但是想在现今的世界上,协同生长,挣一地位,即须有相当的进步的智识,道德,品格,思想,才能够站得住脚:这事极须劳力费心。而“国粹”多的国民,尤为劳力费心,因为他的“粹”太多。粹太多,便太特别。太特别,便难与种种人协同生长,挣得地位。

有人说:“我们要特别生长;不然,何以为中国人!”

于是乎要从“世界人”中挤出。

于是乎中国人失了世界;却暂时仍要在这世界上住!——这便是我的大恐惧。

 
随感录三十七 

近来很有许多人,在那里竭力提倡打拳。记得先前也曾有过一回,但那时提倡的,是满清王公大臣,现在却是民国的教育家,位分略有不同。至于他们的宗旨,是一是二,局外人便不得而知。

现在那班教育家,把“九天玄女传与轩辕黄帝,轩辕黄帝传与尼姑”的老方法,改称“新武术”,又是“中国式体操”,叫青年去练习。听说其中好处甚多,重要的举出两种来,是:

一,用在体育上。据说中国人学了外国体操,不见效验;所以须改习本国式体操(即打拳)才行。依我想来:两手拿着外国铜锤或木棍,把手脚左伸右伸的,大约于筋肉发达上,也该有点“效验”。无如竟不见效验!那自然只好改途去练“武松脱铐”那些把戏了。这或者因为中国人生理上与外国人不同的缘故。

二,用在军事上。中国人会打拳,外国人不会打拳:有一天见面对打,中国人得胜,是不消说的了。即使不把外国人“板油扯下”,只消一阵“乌龙扫地”,也便一齐扫倒,从此不能爬起。无如现在打仗,总用枪炮。枪炮这件东西,中国虽然“古时也已有过”,可是此刻没有了。藤牌操法,又不练习,怎能御得枪炮?我想(他们不曾说明,这是我的“管窥蠡测”):打拳打下去,总可达到“枪炮打不进”的程度(即内功?)。这件事从前已经试过一次,在一千九百年。可惜那—回真是名誉的完全失败了。且看这一回如何。
 

随感录三十八

中国人向来有点自大。——只可惜没有“个人的自大”,都是“合群的爱国的自大”。这便是文化竞争失败之后,不能再见振拔改进的原因。

“ 个人的自大”,就是独异,是对庸众宣战。除精神病学上的夸大狂外,这种自大的人,大抵有几分天才,——照Nordau等说,也可说就是几分狂气。他们必定自己觉得思想见识高出庸众之上,又为庸众所不懂,所以愤世疾俗,渐渐变成厌世家,或“国民之敌”。但一切新思想,多从他们出来,政治上宗教上道德上的改革,也从他们发端。所以多有这“个人的自大”的国民,真是多福气!多幸运!

“合群的自大”,“爱国的自大”,是党同伐异,是对少数的天才宣战;——至于对别国文明宣战,却尚在其次。他们自己毫无特别才能,可以夸示于人,所以把这国拿来做个影子;他们把国里的习惯制度抬得很高,赞美的了不得;他们的国粹,既然这样有荣光,他们自然也有荣光了!倘若遇见攻击,他们也不必自去应战,因为这种蹲在影子里张目摇舌的人,数目极多,只须用Mob的长技,一阵乱噪,便可制胜。胜了,我是一群中的人,自然也胜了;若败了时,一群中有许多人,未必是我受亏:大凡聚众滋事时,多具这种心理,也就是他们的心理。他们举动,看似猛烈,其实却很卑怯。至于所生结果,则复古,尊王,扶清灭洋等等,已领教得多了。所以多有这“合群的爱国的自大”的国民,真是可哀,真是不幸!

不幸中国偏只多这一种自大:古人所作所说的事,没一件不好,遵行还怕不及,怎敢说到改革?这种爱国的自大家的意见,虽各派略有不同,根抵总是一致,计算起来,可分作下列五种:

甲云:“中国地大物博,开化最早;道德天下第一。”这是完全自负。

乙云:“外国物质文明虽高,中国精神文明更好。”

丙云:“外国的东西,中国都已有过;某种科学,即某子所说的云云”,这两种都是“古今中外派”的支流;依据张之洞的格言,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人物。

丁云:“外国也有叫化子,——(或云)也有草舍,——娼妓,——臭虫。”这是消极的反抗。

戊云:“中国便是野蛮的好。”又云:“你说中国思想昏乱,那正是我民族所造成的事业的结晶。从祖先昏乱起,直要昏乱到子孙,从过去昏乱起,直要昏乱到未来。……(我们是四万万人,)你能把我们灭绝么?”这比“丁”更进一层,不去拖人下水,反以自己的丑恶骄人;至于口气的强硬却很有《水浒传》中牛二的态度。

五种之中,甲乙丙丁的话,虽然已很荒谬,但同戊比较,尚觉情有可原,因为他们还有一点好胜心存在。譬如衰败人家的子弟,看见别家兴旺,多说大话,摆出大家架子;或寻求人家一点破绽,聊给自己解嘲。这虽然极是可笑,但比那一种掉了鼻子,还说是祖传老病,夸示于众的人,总要算略高一步了。

戊派的爱国论最晚出,我听了也最寒心;这不但因其居心可怕,实因他所说的更为实在的缘故。昏乱的祖先,养出昏乱的子孙,正是遗传的定理;民族根性造成之后,无论好坏,改变都不容易的。法国 G.Le Bon著《民族进化的心理》中,说及此事道(原文已忘,今但举其大意)——“我们一举一动,虽似自主,其实多受死鬼的牵制。将我们一代的人,和先前几百代的鬼比较起来,数目上就万不能敌了。”我们几百代的祖先里面,昏乱的人,定然不少:有讲道学的儒生,也有讲阴阳五行的道士,有静坐炼丹的仙人,也有打脸打把子的戏子。所以我们现在虽想好好做“人”,难保血管里的昏乱分子不来作怪,我们也不由自主,一变而为研究丹田脸谱的人物:这真是大可寒心的事。但我总希望这昏乱思想遗传的祸害,不至于有梅毒那样猛烈,竟至百无一免。即使同梅毒一样,现在发明了六百零六,肉体上的病,既可医治;我希望也有一种七百零七的药,可以医治思想上的病。这药原来也已发明,就是“科学”一味。只希望那班精神上掉了鼻子的朋友,不要又打着“祖传老病”的旗号来反对吃药,中国的昏乱病,便也总有全愈的一天。祖先的势力虽大,但如从现代起,立意改变:扫除了昏乱的心思,和助成昏乱的物事(儒道两派的文书),再用了对症的药,即使不能立刻奏效,也可把那病毒略略羼淡。如此几代之后待我们成了祖先的时候,就可以分得昏乱祖先的若干势力,那时便有转机,Le Bon所说的事,也不足怕了。

以上是我对于“不长进的民族”的疗救方法,至于“灭绝”一条,那是全不成话,可不必说。“灭绝”这两个可怕的字,岂是我们人类应说的?只有张献忠这等人曾有如此主张,至今为人类唾骂;而且于实际上发生出什么效验呢?但我有一句话,要劝戊派诸公。“灭绝”这句话,只能吓人,却不能吓倒自然。他是毫无情面:他看见有自向灭绝这条路走的民族,便请他们灭绝,毫不客气。我们自己想活,也希望别人都活;不忍说他人的灭绝,又怕他们自己走到灭绝的路上,把我们带累了也灭绝,所以在此着急。倘使不改现状,反能兴旺,能得真实自由的幸福生活,那就是做野蛮也很好。——但可有人敢答应说“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