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5日 星期日

加灰狗斩首案凶手判入医院:死者家属不满

明报专讯/加拿大一个地方法院法官周四裁决,去年在巴士上将另一乘客斩首的中国移民李伟光,因患有精神分裂,不需负刑事责任,但要接受精神治疗,何时或能否重返社会,会由专家委员会决定。死者家属不满裁决,指李伟光「杀人后逍遥法外」。

法官指患精神病毋须负刑责

法官指出,这宗案件的作案手段怪异、野蛮、令人惊悚,但从李伟光的行为来看,他患有精神病。李伟光被捕后曾声称杀人是「执行上帝旨意」。法官认为李「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因此裁定他不需负刑事责任,但需送进精神病院接受疗,以后每年接受一次精神健康评估,若专家认为他已康复,便可重返社会,不留刑事案底。

麦克莱恩的家人对判决十分不满,认为李伟光不需为杀人负刑责,难以令人接受。他们矢言会尽一切努力,阻止李伟亮再重返社会。

去年7月31日,李伟光在一辆横贯加拿大西部的灰狗巴士上,突然挥刀勐刺邻座正熟睡的22岁青年麦克莱恩,然后割下他的头,开膛破肚,吃死者的肉。他被捕时,警员从其裤袋里找到一个装有死者耳朵、鼻子和嘴巴的胶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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