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发表日期 28/08/2009 更新日期 28/08/2009 12:42 TU
中国政府最近表示,将就人体器官移植问题出台新法律,但中国各地发生的与人体器官移植有关的案件仍然时有发生,就此本台特约记者 曹国星从上海发来报道:
专业网站中国器官移植网(https://mail.rfi.fr/owa/redir.aspx?C=54ff2225087949db816e0c2e84122569&URL=http%3a%2f%2fwww.transplantation.org.cn%2f)刊出消息称,贵州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杀人盗器官”案,广东一家著名大学附属医院的医生可能涉案。
该消息称,6月15日贵州省某水库旁发现一具器官丢失的尸体,被定为“6.16恶性杀人案”。警方调查,这可能是一起健康人被害后,被取走器官的恶性事件。而广东著名某医院有医生之前前往贵州,可能涉案。
目前还不知道,医生是否事先知情,是否参与杀人。报道还说,该医院可能被取消器官移植的资质,主要院领导目前取保候审,参与此次事件的三名医生因涉嫌杀人被拘,面临刑事责任,和吊销医生执照的处罚。
《环球时报》英文版的报道说,医生以30万人民币的价格买下器官,转售给在广州等待移植的病人。
《财经》报道称,8月26日上午,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结束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已经注意到这个案件的报道,但不能代表卫生部证实这则传闻。
黄洁夫表示,这个事件本身属于刑事案件,按职权由公安部门负责,他相信,“公安部门会公正处理。”卫生部将根据公安部门办案调查的结果,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对此事进行处理。
目前,已经有记者在贵州调查此事,广东省宣则发出禁令,禁止报道。
2007年,中国政府审核有资质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疗机构共164家。近期,卫生部组织专家开展了人体器官移植项目复核审定工作,未通过的医疗机构将不得继续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结果将会在近期公布。
2009年8月29日 星期六
RFI:贵州骇人听闻杀人盗器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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