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6日 星期五

外来宝藏和黄金时代

吴澧 更新于2009年03月6日

http://woodlee.z.infzm.com/2009/03/06/%E5%A4%96%E6%9D%A5%E5%AE%9D%E8%97%8F%E5%92%8C%E9%BB%84%E9%87%91%E6%97%B6%E4%BB%A3/

  最近,薛涌王达三,一个洋博士,一个土博士,在争论美国是否有“国学”,中国如何向美国学习“国学”的保护和推广。老农对这类问题最感兴趣了。咱山里美女大头像杂志的没有;倒是纸张黄脆脆的线装书,还能找出几本。所以老农一贯说:农村里如果没有合格的英语教师,还不如多教点古文,古文现在也算半门外语了。按理兄弟应该站在土博士一边。争论的源起是王达三2月27日发表在《东方早报》的文章,《不妨学学美国的国学热》。现在有了互联网,俺喜欢上作者博客找原汁原味的文本。见报文本可能有编辑的非原意加工。俺就上王兄的博客看了看。

  一看被雷倒!博客上的相应标题居然是《美国“国学热”启示录》。俺对“美国国学热”的说法已经有意见,香港报纸啊,在北京拍到一张中年妇女露肚子的照片,横幅标题就是“今年夏天北京师奶流行露肚装”。一年三百六十日,天天都是标题党。王兄居然还要“启示录”。“启示录”不是录启示,要是有人拿着汉英词 典倒回英文,就是 the Apocalypse ——那是基督教的末日审判,说白了就是“天谴”嘛。

  正文俺就不读了。单看标题,就知道要争论这问题,王达三肯定不是薛涌对手(王的自我感觉当然是另一回事)。至于他和薛涌辩驳WASP文化(化世璞——盎格鲁-撤克逊白种新教徒的文化)可否算美国当今“国学”,大学里教不教,更是无厘头。王兄对事实的把握能与薛涌相比?

  王兄如此乱用词,老农想帮也帮不了,不如随意谈点“正名”的事。

  王兄用美国的“国学”作类比。类比是否成立,其实不在表面的相似,而在细节是否相应。比如,国学派往往说:法国人为捍卫法文对英文如何排斥,我们要向法国学习!历史上英法两民族一边扭打一边互相抄袭,有的统计甚至说40%的英语词汇来自法语。两种语言的同质度高,英语或许有取代法语的能力,法国人应该警惕。但英语有取代汉语的本事吗?好像没见过够说服力的证据。汉语和英语太不一样了,任谁一看都知道是完全不同的。老农年年去美国打猪草,从来不觉得那里的英语语境威胁了俺的汉语能力。

  如果转向细节的分析,就算化世璞真如王兄所说是美国的“国学”,就算美国大学真的以传承化世璞为己任,对学生的影响,也一定和(中国)国学对中国学生的影响不一样。因为我们的国学,和化世璞的基因太不同。

  下面俺就来讲讲,什么才是化世璞。王兄下回不必把“柏拉图的《理想国》、希罗多德的《历史》甚至是马克思的《资本论》”都扯进来,那些关系有点远。

  WASP里的P指新教徒 Protestant 。这新教徒是十六世纪宗教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新教在英国的巩固,是在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在位)治下的“黄金时代”。她之前,她的父亲亨利八世,她的弟弟爱德华六世,她的异母姐姐玛丽,各有各的信仰,在英国乱折腾,倒来倒去翻大饼。伊丽莎白停止了对天主教徒的迫害(但仍然有歧视),为英国带来了政治稳定。打败西班牙“无敌舰队”后,英国开始向海洋强国发展。化世璞当时的心态,从来没有认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相反,他们认为自己局促于偏僻岛屿,很想出海看看外面的世界,顺手再捞点各处的宝藏。东印度公司就是这时组建的;对美洲“新大陆”的探索也是这时开始的,随后并有“五月花号”1620年的远航。

  十六世纪不但是英国史的转折期,也是英语史和英国文学史的大关键。这是现代英语(Modern English)的开始。英语逐渐取代法语和拉丁语,从主要是地方贵族和社会下层才使用的语言,也成为上层和知识界的语言。从托马斯·摩尔以拉丁文写《乌托邦》(1516),到约翰·弥尔顿那最后一篇带有拉丁文法的巨著《失乐园》(1667),这一百五十年间,英语文学奠定了自己的历史地位和国际地位。其间的两大高峰,英译《圣经》和莎士比亚剧本,流芳后世四百年,影响了全球千千万万的人。

  当然,这段时期也有其他文化名人,例如诗人约翰·邓恩。海明威小说《丧钟为谁而敲》,书名就是套用了邓恩的“没有人是孤岛……丧钟也是为你而敲”的名言。

  这一百五十年间的英国文化,就是化世璞。至少是美国化世璞的文化源头。

  虽说至十六世纪,基督教早已登陆英国,但《圣经》讲的,毕竟是中东的事。如果这不足以说明化世璞的一只眼睛是向外的,那我们可以看莎翁的作品。就看他的几大悲剧。《奥赛罗》和《罗密欧与茱丽叶》的情节发生在意大利;《哈姆雷特》在丹麦;当然也有在英国的,《李尔王》和《麦克白》。一半是外国故事。

  不妨更具体地看一看最著名的《哈姆雷特》。莎翁把王子送到威登堡(Wittenberg)大学去读哲学,而威登堡是什么地方?那是马丁·路德身为神学教授,在教堂门上贴出批评教廷腐败的《九十五条论纲》,掀起宗教改革巨浪的所在。那是德语地区。

  剧本第一句话就不同凡响,城堡上军官勃那多对着一片空旷的黑夜问道: Who’s there?后面哈姆雷特还要怀疑父亲鬼魂的真实性——这正是当时那些开始摆脱宗教束缚的文人们在黑暗中摸索的问题:人是什么,我是谁?接着王子的同学兼好友霍拉旭上场时,对“霍拉旭也来了吗”的问话,他回答说 A piece of him (朱生豪译作“有这么一个他”)——这其实是法国人蒙田的说法,蒙田认为所谓的 mind 只是一连串感情片段的缀联。读哲学的霍拉旭一路思考各种问题,他觉得自己只有部分感情片段登上了城堡。人是否可以对片段的感情负责?这一怀疑,贯穿了《哈姆雷特》全剧。

  莎翁的剧本是用英语写的,其中却充满了欧洲各国的多种文化宝藏。你可以说欧洲文化与化世璞比较接近(不过当时的人并不这么认为),但人家的基因在那里,一代一代传下去,长出来的眼睛,必有一只是向外看的。总有一天,他们会看到欧洲之外。

  在这一百五十年间,英国还产生了弗兰西斯·培根,十七世纪科学革命两大理论基础之一——英国经验主义的奠基人。(另一理论基础是法国人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社会科学方面则出了托马斯·霍布斯,这个彻底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开了在自然科学的基础上讨论政治的先河。国人往往只记得他的“丛林法则”,似乎霍布斯很“野蛮”,其实他还是荷马史诗的英译者。

  这段时期之后一百余年,那位编了第一部英语词典的塞缪尔·约翰生博士,自豪地说道(为简单起见,本人略微改写了一下,将个别人名换作本文中提到的):如果神学仅使用英译《圣经》的语言;如果自然科学仅使用培根的术语;如果政治和战争仅使用霍布斯的词汇;如果诗歌和小说仅使用邓恩的文字;如果日常交谈仅使用莎士比亚的对白,人类思想几乎毫无损失。

  希望某一天,有人也能如此评价中文。

  有的时候,觉得现在的汉语,有点像从《乌托邦》到《失乐园》这段时期的英语。那时有古登堡发明活字印刷、书籍大普及的技术推动;现在有互联网。那时的英语,在十四世纪乔叟《坎特伯雷故事》的成就之后,要成长为更富有表现力的现代语言;民国初年的中文白话革命,其实也是相同目标的努力,在李白和杜甫的辉煌之后。英国当时有伊丽莎白“黄金时代”的政治稳定;但愿我们也能有类似长期稳定,虽然本人只敢说“但愿”。当前的问题是,我们的《圣经》般中文翻译在哪里,我们的莎士比亚式独创在哪里?我们需要伟大的文学作品,引领中文开出恢宏新生面。

  上段的类比要成立,需要细节上的对应——也就是说,我们相对内向的文化,需要一点基因变异。新生面固然需要旧传统的滋养;但薛涌或许讲得更针对现实:“学学人家开放的心胸,不要守着自己家里的几个古董,把喜欢外来文化的人都斥为崇洋媚外、食洋不化。”兄弟帮王兄一把,将薛文中的“人家”,在这里擅自等价于化世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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